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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10-19期 第A5版:广告

关于召开核定茂名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调整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核定茂名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调整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茂名市油城六路2号大院2号楼三楼)。
  三、参会人员
  (一)听证会参加人(30名)
  1.消费者参加人(12名):梁瑶珠、潘洋、黄江平、周喜银、周小姬、黄建霞、李诗途、邓芷、黄江湖、冯菊珍、钟凤平、江瑜冰。
  2.经营者参加人(1名):周长云。
  3.利益相关方参加人(3名):林帝辉、董日忠、李丽萍。
  4.专家、学者参加人(5名):梁知、苏家景、梁新辉、刘欢蕾、杨志刚。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参加人(9名):杨昊霖、曾飘、陈纾、伍锐辉、朱丹、杨冰峰、陈洪春、王秋妮、罗飞。
  (二)听证人(3名)
  苏定伟、李宇峰、彭卓瑜。
  四、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从现行每立方米4.5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98元。
  居民城镇燃气配气价格核定为每立方米1.20元。
  非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从现行的工业用户计量价格每立方米4.20元和商业用户计量价格每立方米4.8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08元。
  非居民城镇燃气配气价格核定为每立方米1.21元。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从现行每立方米4.5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04元。居民城镇燃气配气价格核定为每立方米1.26元。
  非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从现行的工业用户计量价格每立方米4.20元和商业用户计量价格每立方米4.8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08元。
  非居民城镇燃气配气价格核定为每立方米1.27元。
  五、相关政策依据
  (一)制定配气价格的政策依据。
  1.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490号)第一点规定:“……已通气城市在2018年12月底前,必须核定独立的非居民城镇燃气配气价格,条件允许的,尽可能结合气价调整等同步进行”。
  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第2项规定,省价格主管部门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及销售价格”。
  (二)城镇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的政策依据。
  1.同第(一)项第2点。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0号)第六条规定:“城镇管道燃气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和调整,并抄报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以上内容可登陆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http://fgj.maoming.gov.cn/)查询。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