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下一版>

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10-07期 第A1版:要闻

我市开展第三季度渔船海上联合执法

压实主体责任 确保安全生产

  ■记者黄月华通讯员杨微
  本报讯 为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加强渔船海上联合执法检查,根据市渔船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要求,近日,我市渔政支队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边防支队、茂名海事局等单位开展了第三季度渔船海上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博贺港到水东港一带渔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联合巡查。对阻碍航道的渔船进行了驱离,登船检查渔船10艘,查扣无船名、无船牌号、不持证出海生产渔船1艘。现场发现并责令整改救生圈过期、灭火器和救生衣摆放不规范等8处渔船安全隐患,要求已安装AIS智能终端的渔船正确使用终端设备,确保AIS不间断发送渔船实时位置,实现实时监控。边防支队博贺派出所对渔民不正常报关离港生产的行为进行了警告,并依法查扣渔民户口本2本。
  据了解,下一阶段,我市将继续落实市渔船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的决定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联合执法工作优势,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对渔船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督促落实“两责三员两检”工作,压实船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船长渔船安全生产直接责任,建立健全渔船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渔船航行安全、跟帮生产、配备适任船员、配置和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设备、安装新型渔船电子身份识别标签、定期保养渔船等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确保渔船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