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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9-12期 第A2版:要闻

市委组织部建立“五项机制”

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中央督导在广东
  ■记者许巨滔 杨珮珮
  本报讯 茂名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组织部门职责,把基层治理和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工作机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了组织部门应有贡献。

  打建结合:
  建立动态排查机制
  结合开展软弱涣散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排查工作,按照“六对接六查找”的要求,动态排查黑恶势力长期盘踞、党组织和党员不起斗争作用的、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村(社区)“两委”选举的、“两委”干部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村(社区)党组织,建立专门台账,动态管理。同时,坚持打建结合,大力实施“头雁”工程,对全市1902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坚决调整撤换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级党组织书记,今年来已经调整撤换32人。

  甄别线索:
  建立会商协调机制
  加强与纪委监委、政法、公安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的沟通对接,及时通报涉黑涉恶线索信息。突出重点打击,建立部门协同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重点开展案件线索会商,每周收集汇总一次本级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掌握的涉黑涉恶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的名单、数据等有关情况,并进行审核甄别。

  精准整顿:
  建立研判调处机制
  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成立由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及具体业务人员组成的线索研判工作专班,定期集中分析研判线索。对发现“两委”干部涉黑涉恶线索的村(社区)党组织,组成专门工作组实地核查。经核查属实的,把该村(社区)党组织列为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按照“一村一策”要求,由市县镇三级党委书记挂点整顿,并从市县两级选派优秀干部脱产驻村精准整顿。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涉黑涉恶的,分析研判村(社区)“两委”班子、党员情况,坚决撤换和处理涉黑涉恶等不合格干部和党员,并制定实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案。由市委书记李红军带头挂点整顿,市委选派的3名副处级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并分别制定了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方案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案。

  考察干部:
  建立约谈问责机制
  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涉黑涉恶的,或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县级组织部门牵头成立工作组,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级组织部长约谈相关镇街党(工)委书记,并视情况实行组织处理。注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培养锻炼和考察识别干部,把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表现和一贯作风有机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对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发挥关键作用、贡献突出的优秀干部,及时按程序提拔使用;对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各地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茂名市“一线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对责任人严肃追责。

  督促整改:
  建立督导通报机制
  把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重要内容,建立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领导包片督导、挂点联系指导涉黑涉恶村(社区)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对县镇村三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全面督导,每月通报督导情况。
  目前,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结合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对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第一阶段督导,并形成情况通报。将督导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发动党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情况纳入年度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切实提高基层党建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