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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8-30期 第B5版:法治

开套牌车遇查逃跑

张某撞伤执勤人员获刑

  为逃避交通违法受罚,一男子制作了一副假车牌,真假车牌轮换使用,被交警盘查发现后,却开车逃走撞伤执勤人员。近日,高州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张某从其父亲处过户一辆奔驰小车,为防止外出时违反交通法规受罚,张某制作了一副假车牌,时常真假车牌交换使用。2017年7月24日晚上,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盘查套牌车辆,在高州市天子路和高凉路交界处发现由张某驾驶牌号为粤KPP520(该车入户牌号为粤KJA0XX)的银灰色奔驰小车涉嫌使用套牌,即尾随至高州市环城东路某一店铺前路段,对正在调头的张某车辆依法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张某为逃避交警盘查,突然倒车逃离现场。过程中,张某所开车辆将依法执行公务的交警李某撞倒,并碰撞到另一台执法警车。随后,张某开车逃跑,并将小车开到其大姐家停放。7月26日,张某被公安民警抓获。经司法鉴定,被害人李某的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随后,张某的家属与被害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李某的损失5万元,该款已于当日付清,被害人李某出具了谅解书,对张某的行为表示谅解,高州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采取暴力等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以刑罚。被告人张某归案后能坦白认罪,能通过家属与被害人李某达成赔偿和解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对此,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刘旭玲记者陈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