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8-01期 第A1版:要闻

深化“放管服”改革 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市人社局取消 21项涉民生证明事项

  茂名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助力群众快速查询人社政策及办理业务。
  车子强 摄
  推进“放管服”改革
  减证便民在行动
  开栏语:为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取消75项证明事项的通知》,依法对全市范围内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了75项证明事项。连日来,本报记者深入相关单位采访,详细解构取消证明事项带来的便民利民效益,敬请读者垂注。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江玄
  本报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央和省、市“减证便民”行动要求,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取消社保缴费情况证明、企业划型证明、失业保险参保证明、灵活就业证明、意外受伤证明等21项涉及民生证明事项,所有证明事项均无需办事人提供和开证部门开具(盖章),部分证明事项改为由申请人书面承诺,是市直取消证明事项最多的单位。此举大大简化办事材料和办事流程,有效降低群众办事的制度性成本。

  创新服务方式
  助力就业创业
  针对困扰群众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市人社局主动摸清情况,创新服务方式,规范、简化工作流程。同时依托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实现自动识别申请人资格信息,不仅提升经办效能,还简化纸质申请材料。例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以前用人单位需要到地方税务局开具“社保缴费情况证明”,提交给相关人社部门才可办理,而现在用人单位无需亲自办理,直接由这两所机构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的方式,获取相关证明内容。又如,用人单位申领招用农业户籍劳动力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以前用人单位需要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情况证明”,提交给相关人社部门才可办理,而现在用人单位无需亲自办理,直接由这两所机构以网络核验的方式,获取相关证明内容即可。

  推进简政放权
  助力引才用工
  自2013年以来,市人社局以“互联网+人社服务”为支撑,抓住清权、减权、晒权、制权四个环节,按照“清理、下放、简化、优化”要求,共取消行政审批19项,转移事项3项,下放事项3项。目前市级保留行政许可8项,并对8项行政许可、23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精简,同时编制了办事指南,发布在网上办事大厅及局门户网站,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便利。例如,高校毕业生申领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以前需要用人单位开具“企业划型证明”,现在无需 开具此项证明即可申领。又如,企业申领大学生就业补助、招投标工程、政府采购等,以前需要到有关单位开具“中小微企业认定”,现在企业可通过出具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附相关材料即可申领。

  优化服务环境
  助力社保工作
  我市各级人社窗口和社保经办大厅均已实现制度上墙,明确了窗口服务要求和用语规范。全市110个镇(街)、1902个村(居)人社服务平台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电子显示屏、社保卡读卡器、自助一体机等办公设备,基层群众凭社保卡可就近在自助终端上领取待遇、查询社保信息、缴纳社保费用。同时,取消收取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简化异地就医备案表、转诊备案表,开通生育保险有关功能,减少群众垫资等。例如市民进行失业登记,以前需要到就业地社保部门开具“失业保险参保证明”,提交给相关社保部门才可办理,而现在市民携带就业创业证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即可到相关社保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又如,过去医保参保人意外受伤,申请医保报销,需要提供村(居)委会的“意外受伤证明”,现在改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