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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7-30期 第B5版:法治

沙田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笔记本电脑消费纠纷

  近日,高州市工商局沙田工商所调解了成功一起笔记本电脑消费纠纷的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赢得了消费者的好评。
  今年6月21日,沙田工商所接到12345平台转来的外地消费者吴小姐的投诉,称其于今年3月在一家网店(地址:高州市镇江镇)购买了一台价值4080元的某牌子电脑,使用大约一个月时突然无法开机,经商家维修后,使用一段时间又出现闪屏,该牌子电脑是可以全国联网保修的,但该商家的电脑无法全国联网保修,如果再寄回商家维修,至少需要10天才能修好,对其工作造成影响,故此吴小姐质疑该电脑来源,怀疑此电脑不属原装新机,希望相关部门派人调查核实处理。
  因为吴小姐通过该网站购买笔记本电脑且其本人在湖北省武汉市,沙田工商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通过致电向吴小姐调查了解情况,并在确认吴小姐提供的地址并不存在后,又通过致电向被投诉人(网店商)调查了解情况,确认网店商家负责人不在高州市镇江镇,而是在茂名市区经营该网店,没有实体店。鉴于双方当事人都不能来到工商所接受调解。因此,该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和微信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调查了解情况,并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明晰双方当事人的权责。
  经过工作人员细致的释法、耐心的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1、被投诉方(网店商家)为投诉方(吴小姐)提供维修笔记本电脑的服务,在修理笔记本电脑期间,网店商家为吴小姐提供一台备用电脑;2、投诉方吴小姐的笔记本电脑经过本次维修后,在国家三包期限内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话,网店商家承诺为吴小姐更换一台同品牌同型号的新电脑。
  沙田工商所在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到场调解的情况下,该起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记者张伍
  通讯员朱文平陈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