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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7-17期 第B2版:茂名安监/社会

水泥捣制出现多处裂缝引纠纷

荷花工商快速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记者张伍通讯员梁粤 陈华生
  本报讯 近日,高州市工商局荷花工商所仅用2小时便调解了一起水泥捣制出现多处裂缝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赖先生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元。
  据了解,7月12日,来自石板镇的赖先生来到荷花工商所申诉,称其于今年7月2日在高州市石板镇杨某经销的水泥店购买了广西某牌子的325标号水泥11吨,价格每吨400元。7月7日全部使用于自家楼房的楼面捣制。7月8日赖先生发现捣制的楼面出现多处裂缝,认为该批次水泥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于是将情况反映给水泥店主杨某,杨某得知情况后,当即联系水泥厂方一起到赖先生家查看。经厂方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勘察核实,认定造成捣制楼面裂缝的原因是赖先生保养不当造成,因天气炎热,赖先生捣制楼面后并没有多加浇水,造成楼面出现裂缝,厂方不予赔偿。双方当事人协商无果,无奈之下,赖先生遂向当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帮助维权,为其讨回一个“公道”。
  该所接到申诉后,十分重视,当即派出消费维权工作人员与赖先生到其捣制的楼面现场进行核查了解情况,经核查赖先生所申诉内容的情况基本属实。随后,该所工作人员对厂方、经销商、消费者三方当事人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消费维权的相关法规,明晰了三方当事人的权责。通过细致的释法,耐心的调解,最终使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一、由水泥厂一次性补偿10吨同标号同牌子的水泥给赖先生;二、途中运费由水泥经销商负责,三、三方当事人互不追究任何责任。赖先生对荷花工商所急群众所急,仅用2个小时快速维权调解得到了圆满解决,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荷花工商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使用水泥时很少留样,一旦出现了问题没办法对其进行相关质量检验,得不到相应的赔偿。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水泥时,除了保存发票或收据等证明,还要留该批次样本以便发生纠纷时能更好地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