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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7-16期 第B4版:民生/史鉴

我市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昨启动

可在7月15日-9月底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教育局办理

  ■记者周燕红
  通讯员陈晓玲
曹丽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启动,需要办理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在7月15日-9月底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教育局办理。

  助学贷款全面启动电子合同工作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办理,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就学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贷款本金毕业三年后开始偿还,还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贷款学生在毕业当年的8月15日前申请提前足额还款,个人将不用支付利息。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2018年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将进一步发挥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
  记者了解到,我市自2016年全面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以来,受益学生不断增加,已累计为4566名学生办理贷款3519.7475万元,切实减轻了我市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就学压力。为简化认定程序、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贷,今年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启动电子合同工作,并首次对高三学生开放“预申请”。目前“预申请”工作已结束。据统计,目前全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人数共13870人,预计今年我市贷款学生人数将进一步增加。

  教育部门提醒:新生入学要提高防骗意识
  当前,国家已建立起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校内各种奖助补等在内的十多项资助制度,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决不会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入学前即可办理,有关详细信息可在茂名教育信息网“公示公告”栏中查看或拨打我市和各区、县级市资助热线咨询(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茂名市教育局:2270721;茂南区教育局:2825659;电 白 区 教 育 局 :5130130;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5353990;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3969308;信宜市教育局:8813655;化 州 市 教 育 局 :7232630、7220735;高州市教育局:6601316)。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各位学生和家长,新生入学期间,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