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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6-19期 第B2版:民生/周边

一听法官要查账

“老赖”立马还款114万元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上午前往位于海口海甸岛的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下称二建公司)办公场所进行搜查,以查询该公司资金流向和收入状况。据了解,二建公司此前与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者将其诉至法院并被判赔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在法院拍卖二建公司土地使用权偿还部分标的后,从2015年迄今,二建公司仍拖欠海南职业技术学院1128535.25元未偿还。
  据介绍,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与二建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将二建公司诉至海口中院。经海口中院一审,省高院二审,2015年3月,省高院作出民事判决:二建公司应向海南职业学院返还工程款15万余元及利息,二建公司向海南职业学院支付违约金392万余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二建公司没有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海南职业学院向海口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申请执行的金额为584万余元。
  2015年7月10日,海口中院作出执行决定书,将二建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2015年10月10日,海口中院查封二建公司名下四块土地使用权,并对这四块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用以清偿债务。这四块土地被拍卖了4713390.37元,这笔款项已经退付给申请执行人海南职业学院。但剩余的钱款,海南二建公司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向海南职业学院还款。
  2018年3月23日,申请执行人海南职业学院向法院请求恢复本案执行,恢复执行标的额为1128535.25元。
  经海口中院线上网络查询,没有发现二建公司有银行存款,且二建公司作为省内大型建筑公司,可能有大量资金,只是囿于条件,海口中院无法查找其财产线索,二建公司又拒绝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导致执行进展不畅。
  13日上午8时30分,海口中院执行局法官、干警和媒体等一行人前往二建公司办公场所进行搜查。执行局一行人来到执行地点后,迅速前往财务办公室,对其财务账册进行控制。
  正当财务工作人员将一摞摞的财务资料用推车推到办公室时,财务部负责人称,公司同意还钱。
  当天上午,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114万元执行标的额和利息,全部打入法院指定账户,以清偿欠款。
  据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