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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6-15期 第2版:热评/重磅

统筹推进 振兴乡村

  茂名实论
  潘永辉(市区)
  我国是传统农业大国,有着历史悠久的农业文明;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乡村建设任务艰巨。茂名日报等主流媒体很重视对我市新农村建设状况的报道,笔者也及时从中了解新农村建设的动向。就笔者读报的感想和一些亲身的观察体验而言,在乡村建设中有几方面的建设是很值得重视的。
  要重视乡村集体(合作)经济的建设。我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有资料显示,在市场化的社会环境下,经政府倡导或由农民自发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目庞大。可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基础是存在的,广大农民也具有发展集体经济的愿望。集体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乡村社会关系的改善,有利于乡风乡情及乡村社会主义的建设。面对许多需要发动群众或集中人力物力办理的公共性大事,分散性的经营或处理方式不利于集聚力量。例如乡村生态环境的改善,需要村民与村民、村子与村子的相互协调配合;又如在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的状况下,乡村养老问题成为一个很尖锐的问题,如果乡村集体经济搞得好,可以探索集体化、集约化的养老方式。再如我们现在大力倡导乡村旅游,在建立乡村旅游开发与经营主体时,除了引进大型旅游企业外,也可以考虑组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诚然,这一切都离不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路线,离不开团结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有力领导。
  要重视乡村伦理的建设。中国传统的乡村伦理,以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以儒家伦理为观念主体,基于地缘和血缘等关系,形成所谓“熟人社会”,千百年来相对稳定地维系着乡村社会的基本伦理体系,包括婚姻家庭观念、孝道伦常观念、政治宗教观念、财富权力观念等等。其中有精华,也有糟粕。近代以降,西风东渐,“现代文明”的价值观念冲击着古老的乡村社会,传统(封建)伦理走向崩解,从鲁迅先生的笔下我们能清晰地看到“新旧文明”的激荡。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以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为主导,对传统乡村伦理做了大规模的改造和提升,乡村伦理呈现崭新的面貌。近几十年,由于利益格局的变化和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乡村“伦理”出现新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乡民的个体化、个性化人格特征在发展,同时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盛行,造成传统乡村伦理崩解速度加快、公共生活伦理缺乏,典型例子就是乡村孝道的衰落、乡村人情的淡漠。这就是众所周知的“三农问题”。就我市的实际情况而言,由于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导致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夫妻分居等一系列问题,也因此带来了相应的教育、道德、文化等一系列问题,客观上增加了我市乡村文明建设的难度。“好心茂名”的精神文明工程,理所当然要包括乡村伦理的建设。
  要重视乡村文化的建设。对崇尚“天人合一”的中国人来说,振兴乡村不仅仅具有经济、伦理的意义,更具有“安身立命”的哲学意义。如果抽掉了乡村文化,中国传统文化的“意境”就被抽空了。“文”者,“纹”也,《说文解字》云:“文,错画也,象交文。”大自然的“自然”状态加上人类“自然而然”的“精神、文明”活动,就叫做“文化”。这表达的是一种天人相依、互为归宿的哲学理念。在城市化和“城市病”的时代背景下,乡村与乡村文化是有“心灵治疗”作用的,她的诗意与宁静,可以为疲惫烦躁的“城市人”提供休憩的机会。作为农业大市和“魅力中国城”,茂名的魅力体现在哪里?很大部分应该体现在山水自然和乡村风光上,体现在城市与乡村的协调建设上。需要强调的是,我市是“革命老区”,红色文化的因素可以在乡村文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与西方红色文化的城市基础不同,中国红色文化与乡村文化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文化思想的阵地,我们不去占领,别人就会去占领。弘扬红色文化,有利于防止封建宗族势力、封建迷信、邪教势力、黑恶势力在乡村的扩张。概而言之,传统文化的意境,加上现代文明的理性,再加上红色文化的奉献精神、集体主义,融为一体,就能垫好地方乡村文化建设的基础和底色。
  我市日前召开了乡村振兴工作会议。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部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高度、工作方法,以及人民群众的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就成为乡村振兴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