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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6-06期 第B2版:社会/茂名安监

省安监局督导组到我市

督导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执行情况

  ■通讯员 邓晓港
  本报讯近日,省安监局督导组到我市督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导组听取了市安监局关于我市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化州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实地督查,采取听、看、查和反馈意见的形式,详细了解我市高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等经济政策工作的实施情况。
  201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并自去年11月开始在高危行业强制实施。今年来,我市新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单位603个,新增风险保障金额35.2亿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贯彻执行比较到位,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
  经过综合督查,督导组充分肯定我市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实施成效,认为市安监局对安全生产两项经济政策高度重视,及时制定配套政策,广泛宣传发动,严格督促检查,确保两项经济政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在高危行业的全面实施,并取得较好成效。督导组要求,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媒介,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自觉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将两项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监督的内容,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改善生产安全条件,提高应对安全风险能力;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清退工作,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