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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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5-26期 第A1版:要闻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通讯员茂府信记者赵艺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长许志晖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二届41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2018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调整以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调整扩大等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以及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环保意识,以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各项迎检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立刻启动我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改。要逐一梳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案件,对照任务清单,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要围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茂名石化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搬迁、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治等重点难点工作,全力开展攻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新突破。同时,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改和迎检工作氛围。
  会议研究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调整工作,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其中,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38元,补差水平为503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58元、46元;农村低保标准为440元,补差水平228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40元、22元。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各地不尽相同,提高幅度在7.9%以上,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年在11124元~11364元之间,五保分散供养在9264元~9468元之间,城镇“三无”人员标准在13932~17232元之间。据测算,全市有19.5万人受惠。
  会议认为,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对进一步稳步提升我市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印发实施茂名市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的通知》。
  会议还研究了彭村湖环湖路新建工程、2018年社区内街小巷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概算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