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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4-19期 第B3版:高州观察

高州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

严明纪律 为机构改革保驾护航

  通讯员 黎扬广 葛贵梅
  本报讯 日前,高州市纪委召开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保证深化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精神,要求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提前打好“预防针”,严肃“六严”纪律要求,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保驾护航。
  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增强政治责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把推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
  做到围绕“六严”,提前预警,明确纪律内容。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六严”,提前预警,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实现源头治理、防患未然。做到监督在先、警示在先、纠错在先。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提醒警示,达到抓早抓小,治于初萌的效果。
  要落实职责,严明纪律,护航机构改革。要对改革的全过程、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落实职责,严明纪律,以严肃问责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保驾护航。巡察机构要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制定相应巡察方案或工作计划,及时发现问题,强化成果运用,狠抓整改落实。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监督措施明确,取得实效。案管室要建立高州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线索台账,加强线索管理,及时处置涉及机构改革的问题线索。各纪检监察室要强化对联系镇街、部门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对涉及改革的案件要先查先办、快查快结,可根据情况提前介入审理,保证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节奏一致、步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