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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4-17期 第B1版:社会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见成效

我市新增4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广场)

  记者张伍通讯员李文才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的通报》,通报全省新增44个单位通过2017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广场)验收,其中茂名新增4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广场),具体是:茂南区华侨城、茂南区站前、茂电白区海滨大道、高州市桂圆路。目前,茂名地区拥有食品安全示范街(广场)6条,建制区、县级市全部建成1条以上的食品安全示范街(包括2016年通过验收的化州市忠信广场、信宜市新宾中路食品安全示范街)。
  据了解,食品安全示范街(广场)的创建是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通过示范创建活动,构建起了政府推动、部门指导、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的基础,发挥食品安全示范效应作用,推动全市食品安全迈上新的台阶。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广东省食安办《餐饮业质量安全三年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目标要求,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广场)的创建,努力提升食品经营安全监管水平,为茂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