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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4-09期 第B7版:体育

高州市龙苑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智明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规划方案的公示

  公示说明:该项目位于高州城金桥冷库桥头,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分别为:高府国用(2015)第0045号、高府国用(2015)第0046号、高府国用(2015)第0078号,均属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合计共6401.5平方米。
  该公司向我局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该方案主要情况为为:规划用地面积57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932.5平方米,其中图书馆建筑面积5900平方米,住宅、会所建筑面积19772.5平方米,地下室共二层,建筑面积8260平方米如图所示(详见附图)。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高州市龙苑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高州城金桥冷库桥头
  申请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容积率:4.49;2、建筑密度:27.73%(原为25%);3、绿地率:35%;4、建筑占地面积:1582平方米;5、停车位:143个;6、户数:37户;7、地下室面积:8260平方米
  公示期限:2018年4月4日至4月14日(共10天)
  附注: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茂名日报》、高州市住建局公示栏、网站(http://www.gaozhou.gov.cn/)。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4.联系电话:0668-6688032。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