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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4-09期 第A5版:国内国际

关于高州市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贤街住宅楼规划方案的公示

  公示说明:高州市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司)拟开发建设地块位于高州城兴贤巷11号,使用权面积663.2平方米,属城镇住宅用地,该宗用地于2011年3月11日经拍卖由高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转让而来。该地块处于高州城兴贤巷旧居民区,周边道路狭窄典折,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用地周边低洼长期积水,卫生环境恶劣,为我市旧城区中的残旧住宅区。为改造卫生环境、消除消防隐患,该公司向我局提出改造建设方案,拟采取房屋置换与重新建设下水管道方式整合用地建设。该公司提出的改造规划方案如下:
  一、根据2011年1月25日该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计算出公司拍买672平方米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为3124平方米。
  二、金华公司出资拆迁高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房屋,打通周边公共消防通道。该房屋占地面积192平方米、三层、建筑总面积为576平方米。作为对金华公司拆迁补偿,参照《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茂府[2012]104号),按比例1:1.1实行拆迁补偿产权置换,计算出拆迁补偿计容建筑面积为633.6平方米。
  三、金华公司出资建设排污下水管
Φ800约长142米,该建设工程造价估算约87万元(以实际造价为准),按1000元/ 增容费(以实际评估为准)补偿建筑面积约870平方米(补偿建筑面积以实际评估为准,最高补偿建筑面积不高于870平方米)。
  以上三项计容建筑面积共为4627.6平方米,统一整合在金华公司663.2平方米地块内规划建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规划用地面积:663.2平方米2、容积率:6.97;3、建筑密度:49%;4、绿地率:5%5、层数:地下一层,地上15层(首层为架空层);6、建筑占地面积:325平方米;7、停车位:16个;8、户数:45户;9、建筑高度:51.6米。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高州市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高州城兴贤巷11号
  申请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公示期限:2017年4月4日至4月14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茂名日报》、高州市住建局公示栏、网站(http://www.gaozhou.gov.cn/)。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联系电话:0668-6688032。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