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下一版>

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4-05期 第A1版:要闻

我市交警开展“百日行动”

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创文进行时
  “治摩”在行动
  
记者刘美华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交警部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为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自即日起至6月30日,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加大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
  据了解,2018年以来,我市已发生一起涉及摩托车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呈多发趋势,据统计,2018年1至3月份全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般交通事故82起,死亡24人,受伤90人,从大数据结果显示,超70%交通事故源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引致。针对近期我市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严峻性、复杂性,为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交警部门开展为期100天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七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7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期间,加强严查严管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违法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争做文明交通的自觉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