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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4-03期 第2版:要闻

电白区财政局

加强财政保障力度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特约记者 王全明通讯员陈宝琳
  郑云卓记者杨冰锋
  本报讯 近年来,电白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社保资金监管,推动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该区去年财政共安排民生资金62.63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85.54%,进一步提高底线民生项目标准。
  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按照“稳高、托底”的总体原则,加强财政资金保障,确保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2017年,全区财政共安排民生资金62.63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85.54%,进一步提高底线民生项目标准。其中,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全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孤儿集中养育标准、孤儿分散养育标准等分别提高不同金额。
  加大对老年人补贴力度。为全区五保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495050元,进一步增强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2017年高龄补贴共支1317万元,实现了80-89岁补贴30元/月,90-99岁补贴50元/月,100岁补贴400元/月。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广东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5]26号)要求,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救助覆盖到全区所有困难家庭。为了使贫困人口能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继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贫困人口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去年从城乡医疗救助金中安排709万元用于资助低保对象、五保户、残疾人及孤儿等47261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金中安排41.67万元用于资助全区困难优抚对象2778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精准扶贫资金中安排474.6万元扶持31640名精准扶贫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另外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茂府规[2017]3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城镇“三无”困难人员等因大病医治且符合医疗救助规定的给予资助。
  建立社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该区财政局在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和经费投入的同时,严格执行社保基金征收、发放、管理、监督四分离的监管体系,认真核算和管理上缴到财政专户的社保费,将社保部门的各项待遇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账户审批和对账制度,实现社保基金政策监管和账户管理相分离,切实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