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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3-22期 第B3版:高州观察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高州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通讯员刘国明 陈华生 张琼轩
  本报讯 3月15日,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高州市消委会联合该市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卫计、发改、烟草、农业等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在该市华润超市门前举办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2018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如图),该市消委会近百名工作人员为该市市民提供消费咨询、消费指导、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服务,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去年,高州市消委会紧紧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该市消委会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4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3.39万元。该市消委会今年将重点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并针对当前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消费教育,不断拓展维权渠道,切实为消费者提供便捷周到的维权服务。
  在活动现场,该市的工商和相关职能部门设立了咨询投诉点,接受消费者咨询、提供法律服务,调解消费纠纷,并通过实物讲解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如何辨别不合格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等知识。现场发放宣传手册62种,共计2.7万册,悬挂横幅33条,接受群众咨询600人次。会上,来自全市35户不同企业的代表在活动现场签订了诚信公约,承诺诚信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围绕今年“3·15”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该市消委会提醒广大市民,购物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小票、发票,并保留相互对话的证据,遇到问题可向消委会、工商部门进行申诉、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