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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3-15期 第B3版:化州观察

化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通讯员魏柯明
  本报讯3月8日,化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工作,为群众生活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据悉,去年以来,化州市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为工作契机,按照“截污水、关猪场、打偷排、补好水”思路和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抓好水污染治理工作,依法关闭禁养区养殖场4523家,拆除养殖栏舍面积约46.50万平方米,江口门水质达标率比2016年提高了23.5%,江口门断面总磷年均值为0.196mg/1,已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会议对如何做好2018年化州市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会议汇报化州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就如何做好2018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要求,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按茂名市挂图作战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工程在3月底投入运营,提标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3月底前完成茅岭高低排渠水质净化设施建设,同庆(茂名监狱)、合江、平定镇级污水处理厂要在3月底投入使用,3月底前完成化州民营科技工业园、化州杨梅工业园、化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南盛街道乐堂村、蒲山村、山尾村污水处理设施6月底前建设,6月底前完成鉴江开发区、南盛街道、长岐镇水质净化厂(站)建设并正常运行,12月底前完成丽岗镇、杨梅镇水质净化厂(站)建设并正常运行,优先推进化州市级饮用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内村庄、鉴江沿线镇街及5000人以上村庄的水质净化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强化考核问责,坚决打赢污染防治硬仗,为群众生活创造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