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下一版>

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2-11期 第A1版:要闻

众和化塑企业获广东省政府质量奖

系粤西地区唯一一家获奖企业

  记者梁雪玲通讯员柯雅冰
  本报讯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2017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第五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选结果出炉。我市企业广东众和化塑有限公司喜获殊荣,为十家获奖企业之一,是粤西地区唯一一家获奖企业,也是十年来粤西地区获此殊荣的首家企业,实现了零的突破。
  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是由省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领域最高奖项,从2009年开始,每两年一届,在已开展的4届评选中,共有32家企业获奖,其中珠三角地区占了30家,粤东和粤北地区各1家。省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按照GB/ 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最新版执行,申报要求高,门槛高,有资格参与评选的企业都是质量管理成效显著,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强,是各自行业的领头羊。
  据了解,众和化塑公司是一家集高新技术于一体、拥有自营进口经营权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兼营工业气体、仓储货运、油品中转等业务。主要产品包括:众和树脂、众和弹性体、2-巯基乙醇、工业气体、炸药专用脂、石油化工助剂、环烷烃、塑料编织袋、FFS重包装膜袋、汽车冷却液、水处理剂、润滑油(脂)、光(电)缆护套料、涂膜料色母粒等。
  一直以来,该企业重视科技进步,坚持自主创新,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自2001年成立至今,投入近6.8亿元,共完成23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多项成果获奖,1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众和品牌荣获广东省优秀自主品牌(目前品牌价值达25.82亿),商标注册28个(2个著名商标),是茂名市唯一同时有4个系列产品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公司鉴定及验收成果共21项,荣获省、市科技进步奖共18项。经过多年发展,该企业年营业收入70亿多元,每年上缴利税1亿多元,成为茂名市纳税大户,跻身中国化工企业竞争力100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500强和广东省民营百强企业,被评为国家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先进集体、广东省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广东省“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连续13年)、广东省A级纳税人、茂名市首届政府质量奖、茂名市守法纳税大户,荣获广东省“两新”组织百强党组织、“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