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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2-08期 第B4版:法治

高州法院给群众过年送“厚礼”

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执行款159万元

  法官给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凭证。
  通讯员梁良摄
  法治聚焦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梁良
彭德劲
  为确保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昨日上午,高州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现场为19件涉民生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159万元。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特邀廉政监督员到场见证了发放仪式。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如果不是法官加班加点、辛勤工作,这笔款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有着落。”申请执行人杨某秀拿到3万多元执行款后喜上眉梢,由衷地说道。在发放现场,领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无不笑逐颜开,激动不已,纷纷感谢法院让他们过上一个安心年,并有申请执行人给法院执行干警赠送了一幅“心系百姓公正执法”字样的锦旗。
  
  17万工资,法官力促执行到位
  原告刘某炎诉被告黄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高州法院于2017年7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黄某须支付原告刘某炎劳动报酬17517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黄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由于原告刘某炎急需拿到这笔款用以支付拖欠10多名工人两年的工资,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高州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后,迅速对被执行人黄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查询,但没有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依法将被执行人黄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黄某在经营炮竹销售,遂立即来到该炮竹销售点,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黄某经过教育、迫于执行威慑力,很快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尽快筹集资金支付工资。
  2月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刘某炎与被执行人黄某就支付劳动报酬事宜进行协商,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黄某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刘某炎劳动报酬17万元。协议达成后,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黄某当场支付了17万元给申请执行人。随着签名确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维护。
  
  司法为民,全面强化执行措施
  近年来,高州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综合运用教育、威慑、惩罚等多种手段,定期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一是成立高州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涵盖17家成员单位10多项联合惩戒措施的协助执行机制,确保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构建涉民生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强化惩戒力度,对涉民生执行案件实行优先执行、快速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累计曝光73名涉民生执行案件失信被行人信息,录入失信被行人名单库116人次,司法拘留15人次、搜查房产3处、罚款2人次。三是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该院去年为34名经济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款53万元。
  据介绍,2017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涉民生执行案件347件,办结334件,执行到位标的227.2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6.42%、15.37%和13.46%。
  
  代表点赞,再接再厉
  这次执行款发放仪式,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廉政监督员和各级媒体现场见证,充分体现了法院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全国人大代表李瑞伟表示,执行难一直是法院的难点工作,高州法院在前期执行、动员调解、强制措施、保障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这次节前集中发放159万元涉民生案件执行款,为群众过年送上了一份厚礼,值得点赞。相信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法院不断加强执行措施,未来两到三年内执行难问题会得到基本解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也会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