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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2-08期 第A4版:化州观察

化州市“三述”活动大会召开

述责述廉述德 弘扬新风正气

  记者罗安然通讯员魏柯明
  本报讯2月1日,化州市召开 2017年述责述廉述德活动大会,6个镇和单位的党委(党组、党支部)书记作“三述”报告,并接受评议。化州市委书记黄永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化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朱金生主持会议并作点评。
  会上,平定镇、丽岗镇、新安镇、审计局、质监局和食品公司6个镇和单位的党委(党组、党支部)书记汇报了近年来个人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及品德修养等方面的情况,既总结成绩,又查找不足,同时分析根源,提出改进措施,并逐一回答现场提问。
  据悉,化州市委高度重视今年“三述”活动,“三述”的对象范围从镇街和该市市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延伸到化州市属有关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除组织该市全体纪委委员和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评议外,还邀请化州市委巡察组正副组长和新闻媒体人员列席旁听监督,进一步扩大“三述”监督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
  会议要求,参与“三述”活动的同志要以此为新的起点,在思想上更加重视管党治党,在行动上更加严守党纪国法,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达到“一次受评议、长期受教育”的效果。
  黄永指出,开展“三述”活动,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及廉洁自律情况的有效检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
  黄永强调,抓好“三述”活动,要在“实”上做文章,不断完善“三述”制度,“述”要更加深刻,“评”要更加严格,“改”要更加到位;要在“责”字上下功夫,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压实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党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要在“严”字上见成效,从严推进管党治党,政治建设从严,思想建设从严,作风建设从严,惩治腐败从严,选人用人从严,检查问责从严。
  黄永强调,即将到来的春节,是反腐倡廉的重要节点。化州市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廉洁过节的有关通知精神,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的节日廉政纪律,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治理“四风”问题,弘扬新风正气,过好廉洁幸福、平安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