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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2-06期 第A1版:要闻

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召开

李红军在茂名分会场收看收听并部署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本报讯昨日上午,我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领导李红军、肖叶、赵广辉、黄玉华、徐晓霞、董晓璐在茂名分会场收看收听。
  会议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层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努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工作原则,全面掌握有关政策,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靠群众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响应群众呼声、顺应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二要坚持依法打击原则。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尊重客观事实,把开展专项斗争的过程变成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的过程。三要坚持雷厉风行与久久为功相结合。认真谋划三年工作安排,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往前推进。四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追根溯源、祛除病根,树立正确政绩观,多做打基础的工作,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问题。
  会议强调,要统揽全局、综合治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一要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摸清底数、抓住重点,打早打小、防微杜渐,依法办案、办成铁案。二要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三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精心选好村社区两委“带头人”,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的堤坝。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一要加强党的领导,履行政治责任。全省各级党委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部署真正落到实处。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公安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强化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凝聚共识、弘扬正气。
  省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红军接着主持召开会议,对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动员部署。
  李红军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把加强组织领导与发动人民群众结合起来,狠抓调查排摸,切实摸清底数,细致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压实责任,重拳出击,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要深入发动人民群众,统筹平安茂名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要把扫黑除恶与打击突出犯罪问题结合起来,确保打得准、打得狠、取得实效,让违法犯罪分子“闻茂丧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为全市人民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许巨滔茂新徐林岳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