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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1-26期 第A2版:要闻

市海洋与渔业局健全落实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

  记者黄月华通讯员杨微
  本报讯 为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市海洋与渔业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出台的《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围填海管理管控办法》《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以及休渔禁渔制度等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
  认真落实省下达的海洋功能区划管控指标要求,制订了我市 的 实 施 方 案(2016-2020年)。我市的围填海规模控制在256公顷以内,占用自然岸线长度控制在2250米以内,自然岸线保有率为44.13%,修复海岸线11千米,严格控制内湾和占用自然岸线的围填海项目。
  积极配合省海洋与渔业厅做好我市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将我市水东湾、博贺湾的保护区域及重点沙滩海岸等脆弱敏感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划为不同类型海洋生态红线区,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进行严格管理,我市共划定不同类型的海洋生态红线区20个,面积909.83公顷,岸线78.5千米;保有大陆自然岸线14段、78.092千米,保有15个海岛的自然岸线3.0684千米,对不同类型生态红线区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根据《广东省加强海洋渔船管控和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实施方案》,该局制订了《茂名市加强海洋渔船管控和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实施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核,该《方案》规定:到2020年,茂名市海洋捕捞(不含远洋捕捞)总产量减少到123691 吨以内,与 2015 年161899吨相比减少不得低于23.6%。2017年海洋捕捞产量(不含远洋捕捞)146111吨,与2015年相比减少9.8%,逐年减少海洋捕捞量。
  严格执行伏季休渔禁渔制度。2017年,严格执行目前最严的休渔制度,时间最长,涉及对象最广,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起至8月15日12时止,休渔对象为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含捕捞辅助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