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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1-24期 第A4版:高州观察

高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

推动高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高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会场
  
通讯员 吴献基车闻达
  本报讯1月19日至21日,高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高州市区胜利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2017年高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的报告(草案);审查了高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报告(草案)。
  1月20日上午8时30分,高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高州市委书记黄晨光主持会议。高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春保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高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国锋,高州市委副书记梁小东,高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韦彦,高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万芬,高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邓铁辉,高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茂生、张旅明、盘强珍、潘建盛、张燕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朱春保在报告中回顾了2017年工作。他说,过去一年,在高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该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高州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举措,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较好完成了高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预计,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62.12亿元,增长9.6%;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106.07亿元,增长17.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1.95亿元,增长15.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8亿元,增长2.1%。一年来,该市突出调结构提效益,经济实现稳定增长;突出抓项目强基础,发展支撑更加有力;突出抓城建美环境,城乡面貌不断改观;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突出抓共建促和谐,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该市政府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茂名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高州市第十三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和该市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培育壮大实体经济,大力建设宜居城乡,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推动高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18年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0%。
  21日上午11时,高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
  大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国锋主持。
  该市市委书记黄晨光,该市市委副书记梁小东,该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韦彦,该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万芬,该市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邓铁辉,该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茂生、张旅明、盘强珍、潘建盛、张燕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宣布了韦彦当选高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邱坤亮、黄美华、黎锐补选为高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李国锋为当选人颁发了当选证书。
  会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高州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高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的决议、关于高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关于高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高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以及关于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1日上午11时30分,高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