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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1-06期 第A2版:要闻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8年1月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亚奎同志向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蔡剑锋同志传达了茂名市委书记李红军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南春同志代表市委第一巡察组分别向蔡剑锋同志和市林业局党组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蔡剑锋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10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市委第一巡察组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巡察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地完成了巡察工作任务。市委书记李红军同志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李南春同志指出,近三年来,市林业局党组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新一轮绿化茂名大行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护、绿色惠民产业等各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茂名市的林业事业全面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管党治党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情况;选人用人存在提拔调任干部不合规、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情况;财务管理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欠缴税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固定资产未入账、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工程逃避招标、结算工程款违规等情况;在造林工程项目管理、林地管理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等方面也有待加强。同时,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李南春同志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从严管党治党。局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干字当头、问题导向、重点发力、以上率下”的作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抓好党的建设。二是从严选人用人。要认真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一把手”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公道正派选拔任用好干部,不断规范干部人事基础工作和档案管理。三是从严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和会计业务指导,强化纳税意识,规范报销制度。四是从严监管下属单位。建立下属单位管理制度,从党的建设、干部人事、“三重一大”决策、财务资金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等方面全面规范管理。规范下属单位造林等项目招投标流程,加强林地出租发包管理。全面监管下属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从严管理林地和保护野生动物。加强非法占用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监管,加大保护野生动物力度。
  李亚奎同志指出,市林业局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蔡剑锋同志表示,市林业局将深刻认识、正确对待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结合实际深刻剖析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逐一解决问题;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和良好的工作业绩体现巡察成效。
  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等出席会议。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局纪检组组长、市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