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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1-04期 第B1版:社会

“三合一”场所,火灾预防你知道多少?

  提高防火意识
  落实安全责任
  一、“三合一”场所火灾案例
  2017年11月18日18时许,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新康东路8号的一处集储存、生产、居住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
  2013年12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的荣健农批农贸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129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781.2万元。
  二、什么是“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三、“三合一”场所的火灾特点
  1、燃烧猛烈,易形成大面积燃烧
  2、空间混乱,疏散困难
  3、烟雾难以扩散,影响施救
  4、水源缺乏,灭火救援难度大
  四、“三合一”场所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严格控制使用性质
  1、在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严禁设置住宿场所、人员宿舍。
  2、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室类的“三合一”建筑内设置人员住宿场所。
  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措施
  1、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当墙上确需 开门时,应采用常闭式乙级防火门。
  2、住宿内部隔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寒体墙并应建筑至楼板底部。
  严格落实逃生疏散措施
  1、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应设置室外金属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墙等作为独立的辅助疏散逃生设施,添置消防救生梯、救生绳索等逃生自救设备。
  2、场所内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应确保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场所内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严格落实火源控制措施
  1、“三合一”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和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
  2、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家中不得储存等危险品。
  4、所有的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
  5、建筑内的照明设施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体上。
  6、场所内应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1、要根据不同“三合一”场所的情况,在疏散走道、住宿部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疏散楼梯的顶部应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按照要求设置应急广播扬声器或火灾警报装置。
  2、场所内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