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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1-04期 第A1版:要闻

茂名高新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记者 梁雪玲通讯员陈颖斐
  本报讯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茂名高新区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试点工作周期为2018年至2020年12月。茂名高新区成为粤西地区首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近年来,茂名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成立了以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领导小组”,也成立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专利技术产业化步伐逐步加快。目前,园区内集聚了中国石化、德国巴斯夫、法国液化空气、日本阪田油墨、奥克、鲁华、佳化、众合、华粤、重力机械和粮丰园等国内外知名的企业,创立了省级、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大力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逐步实现从原来的单一产业为主导向多元化转型,产城融合发展水平提升,发展的后劲与活力持续增强。
  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将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作为园区建设工作的重点,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积极开展专利布局、专利导航和运营工作,培育高价值专利,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促进园区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