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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1-02期 第B2版:廉洁茂名

利剑出鞘 震慑常在

——我市开展巡察工作综述

  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于2017年12月19日启动。
  本报记者 杨海云 通讯员 庞国杰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真抓严管力度不大、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这是去年市委巡察组公布的巡察反馈情况,点出了“政治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开列整改清单。巡察利剑出鞘显锋芒,这些公开的反馈情况起到有力震慑。
  2016年12月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三轮巡察,第四轮巡察工作也于2017年12月19日启动。突出政治巡察,在提升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以巡察震慑向基层传导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党委共对市、县、镇、村493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727个,根据巡察移交的线索,市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7宗,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突出政治巡察,聚焦主责主业
  2016年12月份,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后,市委高位推进,市、县两级在一周内完成了巡察机构组建工作,迅速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工作对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政治纪律和对党忠诚的高度,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情况、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通过巡察,发现了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单位重大项目及大额资金管理使用没有经过党组讨论决定,有的单位纪委监督责任缺失,有的单位中心组理论学习不严不实、走过场,有的单位选人用人存在“小圈子”、“小团体”现象,有的单位公款旅游、违规接待、滥发津补贴、奖金,等等。此外,着眼细处,紧盯被巡察党组织“三会一课”、“三严三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落实开展情况,市委巡察组把这些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将“六项纪律”“三大问题”具体化,通过发现问题推动问题解决,提高基层党组织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前三轮巡察,发现“三大问题”1066个,违反“六项纪律”问题661个。
  各区(市)委巡察组紧盯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部门和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扶贫领域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开展了村级换届及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茂南区严肃查处了公馆镇周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森侵占扶贫资金问题。化州市严肃查处了鉴江区国土所所长柯周生严重违纪问题。
  
  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巡察成效
  我市是省委巡视办确定开展交叉巡察试点城市之一,市委巡察办制定了《2018年开展各区(市)交叉巡察工作方案》,探索实践系统联动、交叉巡察、常专结合等多种方法,积极探索开展市县交叉巡察工作,着力打破“关系网”和“说情风”对巡察工作的干扰,切实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纪检部门坚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并在线索移交3个月内反馈处理结果,实现与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在巡察高州市公安局时,发现高州市原副市长兼高州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梁起严重违纪线索,立即上报市委,对其做出停职处理,迅速立案审查,并由此查处了高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徐少文、谢明贵,高州市石鼓镇原镇长邱杰兵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快查快处,在巡察市民政局时,发现市福彩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程玉颜对抗巡察问题,从发现移交到调查核实,再到作出组织处理,仅用3天时间。巡察市政管办时,相关工作人员以各种借口理由躲避巡察组,故意拖延时间,企图混蒙过关,巡察组第一时间形成专报,由市纪委成立专案组进一步调查核实。
  2017年3月份和12月份,时任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办主任邓玉桂,省委巡视办副主任庞廉分别到我市调研市县巡察工作,对我市开展市县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我市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的先进做法,表示要在省、市各地推广。
  
  坚持标本兼治,夯实整改责任
  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市委书记李红军专门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就巡察整改和巡察工作提出具体意见,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条一条、一项一项抓整改,对整改不好的,市委巡察机构要适时开展“回头看”。每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安排已被巡察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会上汇报整改情况。每轮巡察报告均抄送被巡察党组织分管领导,将巡察整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市纪委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市委组织部把巡察成果运用到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进一步加大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巡察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巡察组第一时间指出,督促立行立改。被巡察党组织针对巡察整改工作,均召开党组(党委)会专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巡察整改责任向上传导,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思想、统一认识,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的过程。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通过巡察整改,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在全市机关作风评议工作中,分别位列第三、第八名。
  目前,市县两级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1192条,已整改795条,占比66.7%,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23条,已落实56条,占比45.5%,巡察期间提出立行立改问题73条,已100%整改,向被巡察党组织移交涉及干部问题132个,已办结76个,占比57.6%,各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巡察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252项。
  
  完善机制建设,确保巡察全覆盖
  2016年12月以来,市委常委会3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10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市委书记李红军对巡察工作常问、常抓,亲自圈定巡察对象,亲自就成果运用点题、交任务。市委及时制定了《关于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设立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制定了《中共茂名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明确本届任期内对全市105个单位党组织全部巡察一遍。通过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对巡察全覆盖、组织领导、队伍管理、巡察整改等方面进行规范。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培养严实深细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组建市委巡察机构“两员两库”,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从纪检、组织、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择优建立了303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组建临时党支部,严格干部队伍纪律,在巡察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强化培训,深入交流,不断提升巡察干部队伍自身综合素质,为实现巡察全覆盖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巡察利剑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我市不敢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能腐的红线清晰划出,不想腐的堤坝不断加高,政治清朗、吏治清明、干部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得到持续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