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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12-08期 第A4版:经济

我市新设立小微企和个体户总体经营活跃度较好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释放发展新动能

  信宜市东镇六梢村黄粉虫养殖场。 本报记者丘立贺摄

  通讯员董洁琼本报记者邹慧
  商事制度改革后,国家统计局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展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在茂名市抽取了84家在2014年3-7月间登记设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作为调查样本。为全面掌握商事制度改革后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成长情况,国家统计局茂名调查队对我市样本展开了持续三年的跟踪调查。据跟踪调查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我市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三年存活率超5成,个体经营户发展优于企业。

  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总体经营活跃度较好
  调查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9月底,茂名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样本单位45家,占53.57%;因经营难以为继、资金周转困难等关闭或者停业样本单位27家,占32.14%;因资金缺乏、缺开业场所等问题已注册未开业(筹建)样本单位7家,占8.33%,由于各种原因注册登记后找不到的样本单位5家,占5.95%,由此可见,茂名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经营活跃度较好。
  
  二次或多次创业存活率高于首次创业
  调查数据显示,样本单位属于首次创业的三年存活率为56.25%,二次或多次创业的三年存活率为69.23%,二次或多次创业存活率高于首次创业,说明有过创业经验的创业者更容易创业成功。在首次创业里面,大学生(年轻人居多)首次创业的三年存活率为28.57%,非大学生(中年人居多)首次创业的三年存活率为64%,说明有过社会工作经验对创业成功有显著帮助。
  
  个体经营户存活率高于企业
  从注册类型看,84家样本单位中,企业有53家,个体户31家。截止2017年9月,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企业24家,个体经营户21家,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三年存活率分别为45.28% 和67.74%。由于新注册个体户多为家庭作坊式的“夫妻店”,成本较低,所需周转资金较少,没有迅速扩张营业规模的动力,经营压力要小于企业。而初创企业起始规模一般较个体户大,开业成本、周转资金、场所租金、工人薪酬等成本因素也较大,增加了企业回本和盈利压力,导致新设立企业三年存活率比个体经营户低。
  
  第三产业高创业率与低存活率并存
  84家样本单位中,分布在第一、二、三产业的样本单位分别有1家、19家、64家,占总样本比例分别为1.19%、22.62%、76.19%,七成多创业者扎堆第三产业。与第三产业的高创业率反差最大的是第三产业的低存活率,调查数据显示,第三产业样本单位正常营业有 28家,三年存活率为43.75%,存活率在三大产业中最低。第三产业创业扎堆现象导致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同质化,同行业竞争较激烈。此外,准入门槛较高的行业存在较为严重的“易注册难营业”现象。比如,受资金和许可办理限制,样本单位中2014年注册的7家房地产业均未能正常营业。

  创业项目过于传统
  调查显示:七成多创业者选择第三产业作为创业项目,且创业企业分布在消费领域居多,如住宿和餐饮、批发与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文体娱乐等;而在交通运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从事生产性服务业的创业企业则总体占比偏低;创业项目中以资金需求少、开工受限小的项目居多,过于扎堆在传统、低端、重复性的行业领域,创业思维受传统个体作坊式营业影响较深。

  经营成本压力上升
  近年来,土地、房租、用工、物流成本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用工成本上涨过快更是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多项成本上涨挤压了小微企业的利润空间,而过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企业不敢提升产品价格。这就使得新设立小微企业生存越来越难,甚至被逼停业或关闭。2014至2017年的3年间正常营业户数呈逐步减少态势,与2014年底高峰期对比,正常营业户数占比下降11.91%。存在新设立单位消亡过快、“有名无实”企业较多等现象。

  市场需求不足
  一是新设立小微企业行业大部分创业门槛低,技术含量不高,在“大众创业”浪潮下,传统、低端行业市场产品和服务市场需求渐趋饱和,市场竞争加剧,买方市场格局出现。二是在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冲击下,实体店商品价格优势不再,实体店消费量减少。市场需求减少、订单不足导致企业营业额降低、边际成本上升,部分企业长期入不敷出被迫使停止营业。

  对策建议
  加强创业引导和创业培训。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鼓励创业者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开展创业活动,打破传统餐饮业、零售业创业项目的局限,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创新技术和应用,多选择“三新”创业项目;提倡创新产业方向,第一产业环保安全,第二产业智造节能,第三产业优质效率。
  加大对新设立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的对创业项目的贴息投入,构建健全投融资体系,拓宽税收减负政策扶持范围,着力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税收负担。
  加快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步伐。一是从降低成本压力上,引导低端产业技术小微企业进行转型升级,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差异化产品,把以前的“低价”核心优势改变为“高质量”核心优势。二是从适应市场需求导向上,借助现有互联网技术、智能技术和大数据分析,了解同行业市场走向,实现消费者需求、生产端供给的精准定位,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战略,确保经营产品走在同行业前端。

  链接
  商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阻碍了市场经济的顺畅运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对商事登记制度进行改革,由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原有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硬性规定,取消了经营范围的登记和审批,从以往的“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
  在作为民生之本的就业方面,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审批变为先照后证,谁经营谁向政府登记,拿到营业执照再去完善各项许可、备案等手续,不具备这些条件的时候不开业,这种改革很显然能够激发市民的创业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