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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12-07期 第B2版:民生

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作客“民声热线”回应市民

车辆买了“全险”不等于什么意外都能赔

  民声热线
  
记者陈牧云见习记者杨珮珮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作客“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保险投保、保险理赔、保险纠纷处理、电动车保险、车险快处快赔等问题作了解答,并接受市民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问:车辆买了“全险”就等于什么意外都能赔吗?
  答:所谓“全险”的说法,是一种对车险产品的错误理解。车主尤其是新车主购买保险时,往往想保障全面,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损失能够得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而个别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为了迎合消费者这种心里,违规采用了“全险”这个概念,导致产生不必要的理赔纠纷。其实,所谓“全险”一般只是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以及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等几个主要车险险种。由于风险管理能力和定价等方面的原因,所有的保险产品包括车险产品是不可能覆盖所可能遭受的风险的,每个险种都有不同的保障范围。因此,购买了所谓的“全险”不等于购买了车险的所有险种,更不等于所有情况都能获得赔偿,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和风险状况选择购买合适的险种。
  问:车主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受伤,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先垫付钱医人及派人到交警队要求放车吗?
  答: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将对车辆进行检测鉴定,认定事故责任,按责论处。若车方有责,按责论处后车方需提供交警、医院有关依据向保险公司申请先从交强险垫付1万元的伤者抢救费用。至于车辆放行问题,应由当事人与交警部门交涉,按交警部门规定程序给予放行。
  问:有网友问,他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停放在停车场时被撞坏却找不到肇事方,请问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答:按照损失70%赔付,行业示范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如果附加《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则可以在附加险项下赔付免赔的30%的车辆损失。
  问:投保了电动车交强险是否可以退保?
  答: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性投保,不可以随意退保。投保人解除合同,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是办理停驶的;三是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四是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五是车辆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六是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问:我市交警发布了快处快赔处理平台升级为“事故e处理”在线服务平台,请问如何办理保险赔偿?
  答:最近,我市交警发布了快处快赔处理平台升级为“事故e处理”在线服务平台,市民使用“事故e处理”平台,就可以“一站式”处理“人未伤、车能动”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定责、保险理赔的事宜,尤其是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和保险公司人员均无需到场,只需几分钟,全部可由事故当事人手机自助办理轻松搞定。该平台的工作时间为每天7点至19点(节假日照常运作),其他时段由交警或保险公司现场处理。市民可以提前或现场关注“茂名交警”、“茂名交警权威发布”或“茂名保险”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公众号下方的“事故e处”菜单。车主通过“事故e处理”定责生成电子协议书后,拨打保险公司24小时客服热线电话告知已做“事故e处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