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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12-05期 第B2版:民生/体彩园地

我市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大型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全方位多形式宣传宪法

  

记者谢力忠见习记者杨晓茜
  本报讯昨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我市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市举行“国家宪法日”大型普法宣传系列活动,近百个参与单位把这次活动作为宣传宪法和部门法律法规的重要平台和载体,积极参加现场活动,热情为群众提供服务。
  昨日上午,记者在市人民广场的活动现场看到,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其中的活动咨询区共设6个咨询服务点,提供服务的单位有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投集团和茂名市供电局。各单位的工作人员热情地解答群众提供的问题,并向现场市民发放了相关的宣传手册、宣传袋等普法宣传资料。
  除了热闹的咨询服务区,各参与单位还根据本单位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并在现场摆放了大量的普法展板,内容涵盖了城市管理热点问题的法治知识,既有常见的象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管理,也有时下流行的关于网约车的管理。
  手里拿着我市关于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通告的邓小姐表示,自己家住在公路旁,对于这方面的问题比较关心,所以刚刚在咨询区询问了相关工作人员,也拿了相关的宣传资料回家仔细了解。同时自己作为年轻人,经常乘坐网约车,就过来看看展板上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候就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位参加当天活动的公务员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社会不断在发展,新的情况不断出现,我们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准则,才能在日常工作中正确解决新问题、处理新情况。举办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不单是向广大市民宣传,对我们执法单位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据悉,今年我市的“12·4”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2017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暨“法治茂名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根据协调领导小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协调沟通,组织全市相关单位共近百个单位参加本次“12·4”国家宪法日大型普法宣传活动。
  “12·4”宪法日当天在市区中心广场、人民广场、文化广场三大广场开展大型普法活动的同时,市普法办通过“茂名普法”的微信等新媒体集中推送法治宣传标语和普法公益广告;全市各单位在单位门前悬挂普法标语口号、名言警句;组织普法宣传车队在活动现场播放普法宣传视频,活动结束后在市区巡回宣传。
  此外,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还组织开展市直、中央和省驻茂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第一书记”和驻村(居)律师深入全市1902个村(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送法进校园”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全市广泛营造了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