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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11-23期 第A5版:国内国际

我市出台文件规范城市规划区旧村庄改造工作

旧村改造一律采取公寓式或货币式安置

改造权必须公开交易

  

记者邓义深赵艺通讯员柯荣和
  本报讯 记者从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简称市“三旧”改造办)获悉,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城市规划区旧村庄改造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划区改造范围内的旧村庄改造项目一律采取公寓式或货币式安置,且改造权须公开交易。
适用范围均在茂南区
  《通知》明确的适用范围是,茂南区河东街道、官渡街道、站前街道、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新坡镇、高山镇及羊角镇在茂名市城市规划区河东片区、站南片区、羊角片区范围内的区域,符合旧村庄改造政策且纳入“三旧”改造数据库的旧村庄改造,以及经市政府同意,旧村庄与其他存量建设用地、政府储备土地、零星农用地等统筹整理进行成片改造。《通知》还明确,旧村庄改造范围由市“三旧”改造办会同区政府按相关原则确定。
安置补偿不得超过最高标准
  《通知》对旧村庄改造的补偿安置作出了明确规定,就是:旧村庄改造项目一律采取公寓式或货币式安置;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不得超过市出台的最新的最高标准;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村民对安置补偿物业进行统一经营。
  《通知》明确旧村庄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要遵循“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补偿足额到位后,被拆迁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改造过程中要先行启动安置房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妥善安置动迁村民。
  《通知》同时要求切实维护动迁村民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改造模式分为两种
  《通知》明确旧村庄改造模式分两种,依据是项目改造范围是否全部列入省“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
  第一种模式是:项目全部在“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以公开方式确定旧村庄改造项目的开发权的竞得人,旧村庄改造项目的土地可以协议方式出让给竞得人;
  第一种模式是:项目仅有部分列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而列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土地难以实现利益平衡,需由政府在编制项目策划方案并进行经济测算的基础上,配套安排部分储备土地,以公开方式确定旧村庄改造项目的开发权和项目土地的竞得人。
2/3人员同意可申请改造
  《通知》明确了旧村庄改造的审批流程,分六步走:一是编制旧村庄改造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二是编制项目策划方案,三是审批项目策划方案,四是开展用地报批工作,五是以公开方式确定竞得人,六是组织项目实施。
  并且《通知》也明晰了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和审批流程。其中“编制项目策划方案”环节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人员同意实施旧村庄改造的,才可向市“三旧”改造办提出改造申请。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与当地政府签订同意征收本村剩余集体土地的承诺书,并提供相关数据。
  “审批项目策划方案”环节还规定,项目策划方案(村民表决稿,含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须经村民(含村改居后的居民)和世居祖屋权属人总人数的80%以上同意后,方可由市“三旧”改造办报市政府审批。
  对于旧村庄项目由谁来改造,《通知》明确,旧村庄改造必须以公开方式确定竞得人。与两种改造模式对应,确定竞得人也分两种方式:
  一是用地全部在“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的改造项目,由市“三旧”改造办、区政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招标、拍卖或挂牌文件,按规定审批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方式确定旧村庄改造项目的开发权的竞得人。
  二是用地仅有部分列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需配套安排部分储备土地进行整体开发的改造项目,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签订旧村庄改造开发权委托招标、拍卖或挂牌协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制定项目供地方案,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规划条件、项目策划方案、供地方案拟定土地出让方案报市“招拍挂”会议审定后,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旧村庄改造项目开发权的竞得人。
  《通知》还规定,旧村庄动迁之前,竞得人须足额预存复建安置资金到市“三旧”改造办依法设立的复建安置资金专用账户,市“三旧”改造办结合项目分期开发时序,按实施进度进行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