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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11-22期 第A1版:要闻

茂名市关于评选 2016-201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综治委《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3290 号) 要求,经各区(县级市)综治委、市综治委成员单位推荐和市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拟推荐高州市委政法委作为2016-201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拟推荐市委政法委七科科长黄永雄、信宜市平塘镇委书记黄国锐2名同志作为2016-201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
  现将拟推荐的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
  受理部门:茂名市委政法委政治处
  受理电话:0668-2910131
  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