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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11-17期 第A4版:要闻

黄心强在高州开展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专项民主监督活动时强调

落实任务加快推进共建共享新农村

  

通讯员张树记者陈英梅
  本报讯 昨日,市政协主席黄心强、副主席梁育雄带领市政协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专项民主监督小组第三组对高州市东方新屋村、东方田头屋村、学福新村、学福西瓜坡村、储良大村、丰林樟木塘村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民主监督。
  活动期间,工作组通过实地视察、查阅资料、走访农户、开展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当地“三清三拆三整治”及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情况,为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及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建言献策。
  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市委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市政协对全市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民主监督。市政协精心组织,成立了六个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组,由市政协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我市各区、县级市及三个经济功能区180个省定贫困村进行专项民主监督,旨在通过开展该项专项民主监督,推动全市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
  黄心强充分肯定高州市开展“三清三拆三整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高州市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做到全面部署到位、领导重视到位、落实责任到位、采取措施到位、发动群众到位、宣传工作到位,取得了显著成效。黄心强同时对高州市当前这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接下来工作提出要求: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开展新农村示范村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加强检查督办;要落实任务,抓好规划,级级落实责任;要加快推进,明确目标,避免清而不拆、拆而不整、只拆不建等问题;要突出特色,充分结合地方特点,建设特色村庄;要共建共享,放手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积极性,共同建设宜居、宜业、富裕、文明、美丽的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