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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10-25期 第B8版:撸起袖子加油干 振兴发展看茂名

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守护公平正义 践行司法为民

  文/图本报记者罗安然通讯员周木生 朱耀辉 彭锦芳
  五年以来,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
  一条主线: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不懈追求司法价值取向;着力践行司法为民,遵循根本工作指向;不断完善倒逼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提升队伍素质,紧跟社会发展走向,为法治社会、平安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为化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五项重点:不断提升服务发展大局能力,不断提升检察监督水平,不断提升反腐倡廉效果,不断提升服务群众工作实效,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成效。
  站在新的起点、面对新的形势,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汇聚智慧和力量,坚守法律人的本色,以干事创业的热情、奋发有为的激情,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法律监督保障。
  
  围绕中心工作 服务发展大局
  
  五年以来,化州市人民检察院自觉将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化州市“十二五”时期“四个打造”的核心任务和“三年大变化,十年大跨越”的战略目标,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措施,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参与法治市场经济建设。该院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落实保障民生措施,完善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活动,加大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重点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查起诉63件64人;加大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111件123人。
  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及惩防扶贫腐败。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义不容辞。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对林尘荔枝埒、合江梧村、林尘外坡开展“双到”扶贫,2012年、2015年分别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优秀单位。同时为了充分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该院加强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线索收集,查办该类案件32件。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对扶贫项目专项预防,为扶贫重点项目制定专项预防工作方案,对工程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及资金使用等各个关键环节进行有效预防,共开展预防199次。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36条,办理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1件,两项数据均在茂名市基层检察院前列。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诉前程序案件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22件。重点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办理涉及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诉前程序案件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9件,均得到落实。
  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权益维护。该院成立未检专门办公室,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全面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已受理审查批捕、起诉案件286件510人,经审查已批准逮捕225人,起诉196人。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权利和开展预防犯罪工作,与化州市教育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工作方案》,在该市推行法制副校长制度,由该市教育局聘请该院8名检察干警为该市直属学校首批法制副校长(聘期三年)。与化州市治安促进会等单位联合编著《防范校园犯罪读本》,首印3万多册面向该市中小学免费发放,作为“法治进校园”参考教材。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保障检察业务工作长效管理。2012年、2013年、2016年,化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茂名市先进基层检察院”,2016年被评为2013-2015年度“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加强司法办案。五年来,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侦查机关呈捕案件2671件3756人,批准逮捕2155件2942人,受理提起公诉案件2745件3717人,提起公诉2082件2735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77件115人,移送审查起诉67件94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514次,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60次。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25件,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检察建议被采纳47件。受理监管人员控告20起,办理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77件77人。
  强化法律监督。五年来,该院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监督撤案16件,建议追诉漏犯223人,建议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422人,改变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定性36件55人,要求侦查机关对瑕疵证据进行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65次。提出抗诉案件36件55人,成功抗诉16件21人。监督审判机关在民事审判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案件8件。通过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发现侦查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案件25件,依托“两法衔接”平台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3人。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收监3人,组织追逃1人。加强监外执行监督,对140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不定期回访,发现脱管53人,已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纠正建议,均已纠正。
  
  严惩职务犯罪 深化廉政建设
  
  五年来,化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反腐败总体部署,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13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00人,渎职侵权犯罪32人。反贪工作多次获得上级检察机关表彰。
  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该院高度重视党的农村政策,着力打击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侵吞诈骗国家财政支持的民生资金等犯罪行为,查处部分国家行政人员利用涉农项目贪污受贿,基层部分村干部骗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部分教育管理人员贪污挪用教育资金,引发信访不断的案件51件71人,有效促进基层稳定。
  突出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该院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组织检察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接受法律咨询,开展警示教育108多场;加强制度预防,与相关单位部门制定专项预防方案360多份,协助发案部门开展风险预警评估,帮助落实内控机制;建立“廉洁准入制度”,受理招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4658人次,积极配合化州市委组织部门对拟提拔干部进行“廉洁体检”4805人次;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报制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加强便民服务 打造文明窗口
  
  化州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把深化文明接待窗口建设作为了解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扎实推进控申举报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已连续六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坚持检察官下访巡访制度。化州市人民检察院于1982年开始推动检力下沉工作,由检察官定期不定期深入乡镇基层一线巡访接访,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已被检察日报、茂名日报等媒体平台多次宣传报道,正积极打造“乡间检察路”检察品牌。
  坚持“检镇共建”模式。该院在每镇聘请一名分管政法工作领导兼任检察联络员,参与到协助案件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沟通协调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其地方干部的身份以及丰富的农村基层工作经验等优势,增强解决矛盾合力。开通了网上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使边远地区的群众不出远门,就能向检察机关“面对面”申诉控告。
  坚持司法救助为民宗旨。该院加大对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家庭的帮扶力度,通过加强内、外协作联动,及时发现救助线索。主动在办案中主动告知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权利,主动为书写救助申请有困难、开立生活困难证明等材料有困难的被救助人承担调查搜集材料的工作,主动探索多元化救助方式,解决经救助后仍无法缓解困境的局面,实现了案件办理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近年来,共办理了31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款20.5万元。
  
  活跃检察文化 促进队伍建设
  
  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创建检察文化品牌,强化检察文化建设,活跃机关文化氛围,增强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检察事业不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文化氛围。2016年,该院荣获广东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充分发挥“职工之家”作用。该院建立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及健身室等活动场室,丰富了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的休闲娱乐生活。积极组织参加广东省检察机关“检察杯”篮球比赛、化州市“五一趣味运动会”、“三八”女子气排球赛、“先锋杯”篮球赛等竞赛,认真举办党的知识竞赛、演讲、爬山、包饺子比赛等活动,活跃机关文化氛围。开展关爱老党员、退休干部和困难职工活动,让干部职工感受家的关爱温暖。成立读书协会、篮球协会、羽毛球协会、爬山协会等,不定期举办读书活动、爬山活动、羽毛球比赛等,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
  着力打造“追梦之路”品牌。该院每月开展“追梦之路”系列活动,为干部职工搭建才艺表演活动平台,通过活动记录全院在追逐“中国梦”过程中的工作和生活点滴,奠定了检察文化建设和检察事业的主旋律,打造检察文化品牌,形成以检察文化建设促进检察工作的良好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