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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10-23期 第B3版:撸起袖子加油干 振兴发展看茂名

茂南区人民检察院

忠实履行检察职责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 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br>
  • 茂南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到茂南区人民检察院调研检察工作情况。<br>
  • 茂南区人民检察院领导深入基层调查走访。<br>
  • 检察干警到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br>
  • 对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br>
  

通讯员 林骐
  今年以来,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忠实履
行好法律监督职能,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努力促进平安茂南法治茂南建设,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茂南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今年以来,茂南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条,发出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检察建议书9份,通过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促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多途径获取线索。一是与其他单位、本院其他部门信息共享。通过与本院其他部门、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其他单位沟通交流、共享信息,及时掌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二是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通过与国土局、农业局、环保局、水务局等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对话,了解涉及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等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三是关注微信、微博、茂名论坛等网络媒体。当地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经常发布当地时事,关注网络媒体新闻就能及时有效地获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四是干警平时履职留意观察。干警在生活中、办案时、与群众交谈时留意观察,发现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及时报告本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处理。
  主动请示汇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公益诉讼属试点工作,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完善,没有先例参照。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一方面加强学习,提高对相关政策和法律的认识,另一方面,对办案时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积极主动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办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该院积极向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汇报相关工作,得到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加强与本院反贪、反渎、新闻宣传、侦监、公诉以及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部门沟通协调,构建信息通报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与公安、国土、环保、林业、国资、食药监等行政机关多联系,建立信息交流、技术咨询等协作机制,并共同召开工作会议。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就公益诉讼案件受理、管辖、审理程序等问题进行积极沟通。
强化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思路,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预防监督职能,积极做好综合预防各项工作。今年以来,该院综合预防科共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3次,预防宣传、警示教育19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81次,干部审查120人次,发出检察建议1份;开展重点工程项目专项预防6项。
  紧扣中心,抓好预防调查工作。根据办案、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和有关民生问题经检察长同意后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工作,通过走访相关部门,采集相关数据和资料,深入社会,到群众中调查了解,然后进行分析对比,找出规律或存在问题,围绕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条件和诱因以及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形成调查报告。分别对新闻媒体行业、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职务犯罪开展了3项预防调查。
  协调推进,做好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工作。主动找准预防职务犯罪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着力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一是跟进源头预防。积极受理参与对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时提供查询结果告知函,参与招投标活动,现场监督,确保各个环节按法定程序进行。二是注重警示教育,预防宣传的思想引导作用。依次举办了关于青年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山阁镇鳌头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茂南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的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特点、发案原因,提出防范对策。同时,深入查找工程建设领域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严肃查处为保障、强化管理为手段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机制。
  严格廉洁准入,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干部职务犯罪情况预防咨询。根据建立诚信社会的要求,该院严格落实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廉政监督,经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筛查,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有效阻隔,从而在行贿可能较大的单位和个人与可能受贿的单位和个人之间架起一道“防护网”,实现了招投标的廉政准入,有效预防行贿犯罪的发生。此外,在干部的廉政准入方面,该院大力配合区委组织部开展干部审查。今年以来,已对120名区干部在任用、提拔、评先、评优之前,开展预防咨询,进行职务犯罪方面审查,有效防止带病提拨、带病上岗现象的发生,营造茂南区党员干部风清正气的良好局面。
持续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均决定给予救助。为切实贯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推进年”活动的工作要求,该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上新台阶。一是积极主动向本院领导汇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得到了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向本院各业务部门下发了《关于切实有效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各业务部门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落实到每位办案人员的日常工作中。二是制作《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权利告知书》,要求本院有关办案部门在在办理每宗故意伤害(重伤以上)、交通肇事等有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案件中,主动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发放,以书面形式告知他们国家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三是积极与案管部门进行沟通,对该院正在办理的案件再次进行筛查,对可能存在国家司法救助情况的案件,主动跟进了解。四是积极主动与区政法委等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支持。今年以来,从区委政法委获得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况的案件线索3件。
  全面加强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该院今年以来对办结的5件刑事申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审查。通过邀请茂南区委政法委人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申诉人所在镇(街)司法所人员参与公开答复,将整个案件的证据和办理程序详细地呈现在申诉人及受邀人员面前。承办检察官从证据和法律的角度向申诉人释法明义,阐明该院作出不起诉或不予提请抗诉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对申诉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得到了申诉人的认可,申诉人对检察机关公开审查的做法表示肯定,为息诉罢访奠定了良好基础。
  从严治检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个”责任。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今年初,该院党组学习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会议精神,研究制定院的反腐倡廉工作计划,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并组织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该院“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和专职检委、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党廉责任书26份,将责任具体分解落实到人,院“一把手”是单位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是部门第一责任人,院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该院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抓好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召开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1次,建立入额检察官和部门负责人的个人执法档案34个,建立部门副职以上廉政档案39个,督促各责任主体、责任人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负起责任,在抓业务工作同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警示教育,保持抓早抓小威慑力。一是组织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组织全院干警通过电视台媒体收看《永不懈怠的斗争》反腐电视专题片,在本院会议室内观看《亲清和鸣》和《顶风违纪者的代价》两部警示教育片。通过观看反腐电视专题片和警示教育片,使干警们耳濡目染,深刻领会和坚决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强化纪律教育,抓好谈话提醒工作。组织干警学习《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广大干警不断增强纪律意识。今年以来,该院落实开展谈话提醒4人次,通过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强化对检察权的监督问责,推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对检察职权监督。制定《检察官办案组织组建及运行实施办法(试行)》、《检察官职权划分暂行规定》、《检察官岗位职责说明书》、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等规定,进一步监督制约检察人员规范行使检察权,大力解决个人检察人员存在的宗旨观念淡薄、执行纪律不严肃不到位、执法行为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为强化司法办案质量管理,提高检察机关司法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制定《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各部门。今年以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先后2次对本院反贪局和反渎局使用办案区情况进行现场督察,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