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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10-12期 第B3版:化州观察

化州部署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

主动作为 推动计生工作上新水平

  

通讯员黄观意 黎贵
  本报讯近日,化州市召开 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茂名市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度工作,通报2016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部署推进2017年工作。化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剑锋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全面总结化州市2016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据了解,2016年度,化州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全省、茂名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主动作为,不断深化计生服务管理改革,全面推进计生工作转型升级,取得较好成效。据统计,2016年度,化州市出生22742人,出生率为13.18%,自然增长率为8.06%;政策生育率为96.52%,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57;计生系统个案信息覆盖率、项目完整率和逻辑准确率达99%以上,顺利通过省计生检查考核。
  会议宣读了201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通报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会上,谭剑锋代表化州市人民政府与相关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
  就如何做好化州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认清计生工作形势。要按照国家和省、茂名市的统一部署,准确把握计划生育政策总基调,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加强政策和工作协调,把这项惠民生、利长远的基础性人口工作办好,推动该市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要进一步强化计生工作责任。要强化主体责任,要强化部门协作;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要加强宣传,要加强基层计生工作队伍建设,要加强基层人口计生阵地建设;要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积极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督查与考评。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兑现奖惩,加大考核问责问效力度,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促进作用,从而推动化州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优化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教育等配套水平,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