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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09-13期 第A1版:要闻

8月份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月度排名出炉

我市空气质量跃居全省第二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傅锦洪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省环保厅9月10日发布8月份全省空气质量状况和月度城市排名。监测数据显示,茂名城市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全省第二,仅次于湛江,比7月份和上半年排名第三又靠前了一位。
  据悉,8月份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2.4%,超标天数比例为7.6%;而茂名市区的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比全省城市平均比例高出7.6个百分点。全省城市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前三位的为湛江、茂名、汕尾,排名后三位为清远、广州、东莞。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对我市空气质量的评价数据显示:市区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平均空气质量指数(AQI)为37。在31天的有效监测天数中,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优”的天数为27天,“良”的天数为4天,没有出现“轻度污染”以上的状况,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共31天,达标率为100%;无超标天数。六个监测项目平均浓度为:二氧化硫8
μg/m3、二氧化氮11μg/ m3、一氧化碳:0.6mg/m3、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72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28μg/m3、细颗粒物(PM2.5)15μg/m3
  市环保专家分析,茂名作为全国最大的石油化工产业基地之一,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尤为艰巨,但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大气十条》等要求,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机制,层层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高标准监控重点企业污染源排放,并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建立新建项目环评审批与淘汰落后产能挂钩,坚持源头治理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三箭齐发同步推进,有力确保了各项治污减排任务的全面完成。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之所以持续向好,并且稳居全省前列,一方面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全市人民环保意识大为增强的标志。希望广大市民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成绩,自觉爱护环境,共同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的滨海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