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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09-12期 第B2版:民生/周边

我市通过了消除疟疾市级考核评估

消除疟疾 共享健康

  

■记者刘美华通讯员蔡莲花黄友志
  本报讯日前,茂名市消除疟疾市级考核评估反馈会议在市卫生计生局召开。广东省消除疟疾市级考核评估组副组长、省疾控中心寄防所副所长潘波宣读了考核评估报告,宣布我市达到了消除疟疾的标准,顺利通过消除疟疾市级考核评估。
  本次考核评估由省卫计委疾控处林立副调研员任组长,抽调省疾控中心和深圳市等地市疾控中心的专家组成考评组,于9月6日至7日对我市消除疟疾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评组一行先后走访了市区、电白区和信宜市疾控中心、人民医院及各地最后一例病例所在卫生院;通过听取汇报、诊治能力和镜检技能考核、审查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对我市消除疟疾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评结果表明,我市已连续12年没有发生本地感染的疟疾病例,并建立了长效防控机制,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疟疾控制和消除标准的要求,考评组认为我市已达到了消除疟疾的标准。
  我市通过了消除疟疾工作考核验收,意味着我市消除了曾经流行猖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疟疾,是我市疟防人员为茂名市卫生事业做出的又一卓越贡献,是继消灭天花、消除丝虫病后的又一重大进步,是茂名市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展过程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
  反馈会上,我市有关人员指出,我市顺利通过消除疟疾考评,并不是疟疾防控工作的结束,而是新征程的开始。尽管我市已多年无本地病例,但我市的疟疾防治形势依然较为严峻,要继续认真做好“十三五”疟疾防治巩固工作,适应新形势,适时调整工作重点,以更高标准巩固防治工作;要加强组织保障,做到人员不减、经费不减,强化培训,稳步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防治重大疾病联席会议的作用,强化输入性病例的应急管理;要进一步发挥好卫生计生部门主导作用,建立消除疟疾的长效机制,巩固消除疟疾的防治成果,守护人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