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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07-14期 第B2版:民生

完善医保基金监管 引导群众医保消费

350家药店负责人接受培训

  ■记者文华春
  通讯员梁静燕 官冬涛
  本报讯为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昨日上午,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茂南分局组织辖区各定点药店负责人召开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管理培训会议”,全区350多家药店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茂南社保分局负责人总结了巡查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问题,并对《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茂人社[2016]35号)文件和《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政策解读,对部分药店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及要求整改,并完善定点零售药店监管措施,如安装监督举报箱、展示架等,坚决杜绝医保基金隐患的存在。
  培训会议对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完善医保基金监督强调: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加强法律学习,增强法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加强政策学习,增强政策意识,守好行业底线;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加强医保管理,增强管理意识,服务好人民群众。
  培训结束后,由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当场签署承诺书,保证杜绝以下事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外的药品及其他商品用个人账户社保卡消费;将日常生活用品串换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内药品使用社保卡消费的;与参保人员合谋,对医保基金社保卡个人账户进行套现;转借POS机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非药品区和药品区未做区分,摆放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