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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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07-08期 第A1版:要闻

2017年中考成绩放榜

  ■记者梁爽通讯员陈晓玲
  本报讯 昨日,我市2017年中考成绩放榜,全市考生可通过各种渠道查询到本人的成绩,市区和各地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各批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据了解,市直属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数已出炉。其中,茂名市第一中学面向市区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72分,等级成绩为5A、3B、2C;面向各区(市)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按各地招生指标和考生的中考成绩、志愿择优录取。
  茂名市第十六中学和茂名市第十七中学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73分,等级成绩为6B、4C。
  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茂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和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由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自行确定分数线,报茂名市招生办备案。
  另外,考生在获得中考成绩后,如对本人中考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9日17:00时前向所在学校提出复查申请,并填写《考生申请复查中考各科成绩登记表》,然后由各有关学校上报,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