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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04-11期 第A4版:电白观察

电白法院三措并举推进巡回审判

  

■通讯员 招群明
  本报讯 为贯彻“便于群众诉讼、便于法院办案”的“两便”原则和体现“面向农村、面各群众、面向基层”的“三个面向”审判工作要求。电白法院发挥巡回审判灵活便捷的特点,采取三项措施全力推进巡回审判。巡回审判点成立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383件,调解撤诉率达43.9%,解决诉讼标的金额6000多万元。通过巡回审判点审结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5.84%以上,呈现出“两多两少”即服判多、主动履行多和上诉少、信访少的良好态势。
  完善巡回审判机制,坚持贯彻便民原则。该院以基层法庭为中心,原有麻岗、那霍两个巡回审判点的基础上增设下洞、望夫两个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利用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执行指挥于一体的巡回审判车作为补充,形成点线面三位一体辐射整个辖区的巡回审判网络,确保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在全区范围内没有盲区。同时,通过制定《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实施方案》,对巡回审判的案件范围、具体做法作出详细具体规定动作,让巡回审判有据可行,并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创新调解方式,有效化解纠纷。巡回法庭解决的纠纷多为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及相邻权纠纷。针对这一特性,巡回法庭把调解贯穿巡回审判的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的指导原则,注重把法律的力量、道德伦理的力量、乡风民俗的力量结合在一起,有效整合资源,主动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派出所、人民陪审员、基层调解员、村委干部等的作用,形成基层矛盾纠纷社会治理新格局,快速高效化解矛盾,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法治宣传,推进科学普法。该院在开展巡回审判过程中,法官主动承担起以案释法责任,帮助群众知晓和熟悉法律,培养群众的法治思维,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在庭审过程中,积极邀请广大群众旁听庭审,坚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巡回审判的宣传教育功能。庭审结束后,结合当事人的疑问以及旁听群众的提问,逐项进行判后答疑,使普法化抽象为直观,更具直接性、生动性和针对性,让群众更容易理解,更能通过案例认识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