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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01-23期 第A2版:要闻

化州市十大行动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通讯员曾剑明记者杨冰锋
  本报讯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化州市召开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动员会,并印发了《化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在全市范围开展“十大行动”,着力营造亲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非公有制企业大走访活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茂名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座谈会议精神,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收集、分析、解决企业反映的共性或疑难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推动各项政策落地,提高服务企业办事效率。
  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多方式、多平台、多渠道向非公有制企业宣传和解读有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知识,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咨询、答疑服务,确保各项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到位。
  开展优化政务服务活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优化政务服务活动,推动各类服务事项办理提速、提质、提效。
  开展全民廉洁教育。制作专题教育片,在全市范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公职人员廉洁从业教育、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廉洁从商教育,使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和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认真执行政商交往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开展廉洁从商承诺活动。组织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家代表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承诺,明确要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情支持化州发展;明确要从小节做起,合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支持政务环境廉洁高效,促进社会环境风清气正。
  开展挂钩帮扶活动。建立健全领导挂钩联系帮扶重点企业制度。完善“一企一策”措施,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扶持,帮扶企业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打造“廉洁守法、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协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组织纪检、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到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志愿服务日活动,向企业提供法务咨询、廉政风险防控等知识辅导。  开展“为官不为”和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规范各类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执纪执法行为,依法依规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和合法地位。
  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100%核查。对公职人员与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守廉奖励和失廉惩戒机制。推进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对廉洁从商、诚信经营记录良好的企业,予以表彰、鼓励、扶持;对存在不良信用或有行贿记录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限制其有关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