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下一版>

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01-22期 第A1版:要闻

代表建议

  梁俏代表:
  近年来,作为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信宜市,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面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但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省级补助标准低,缺口资金大的问题。比如,县乡公路改造缺口资金达80-100万元/公里,新农村公路建设缺口资金达22-27万元/公里,危桥改造缺口资金达2800-3200元/平方,公路养护也遭遇资金“瓶颈”。为加快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优化山区路网结构,改善交通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建议省对粤东西北山区公路建设进行重点扶持,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及危桥改造补助标准,确保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实施。
  
  陈华飞代表:
  城市房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一方面,一线城市住房供不应求;另一方面,部分三四线城市住房库存大量积压。这种现象不仅容易导致金融风险上升,有损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同时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议进一步强化政府稳定房地产的责任。政府要真正代表公共利益,通过各种手段,适度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要在中央统一政策的前提下,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发展情况、消费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提高调控成效。要明确新建住房价格调控目标。各地应根据城市的经济发展目标、人口可支配收入增长和居民支付能力以及房地产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每年度新建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公布于众。要进一步加强住房供地管理,加大热点地区住宅土地供应力度,避免因土地供应紧张而导致房价过快上涨。要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健全住房补贴发放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住房租赁消费水平,适当提高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卢海霞代表:
  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很多家庭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对国家基本国策的落实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因各种意外或疾病的原因,导致一部分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使这些家庭陷入了精神和经济上巨大的困境,他们非常需要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关心、关爱和支持。广东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这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从2009年起,对本省户籍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在女方年满49周岁起,分别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和150元的扶助金。2016年,这两项扶助金分别提高到500元和800元。但标准仍偏低。为了确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尤其是失独家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帮,心有所慰,建议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联络人制度,当对象遇到生活中无法解决的困难时,由联络人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扶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幅度,逐渐提高扶助标准:城镇每人每月不低于城镇的平均工资,农村每人每月不低于五保户的补助。健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资金列入省财政预算,由省财厅直接补贴。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照五保户的标准,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提高他们门诊、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报销比例。
  本报记者邓义深赵艺发自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