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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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6-12-17期 第A1版:要闻

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市接收转办案件62宗办结29宗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茂环宣
  本报讯 自11月2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上下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工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落实;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全方位开展环保问题排查和整改,各项迎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2月16日,我市共接收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62宗,办结29宗。其中,取缔关闭企业29家,责令整改企业39家,罚款25.1万元,拟罚款134.1万元。

  领导重视部署到位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用中央和省委精神统一思想行动。11月25日省迎检准备会议和11月28日省动员视频会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光接着召开迎检工作布置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环保督察行动来,精心做好迎检准备。11月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红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迎检工作。12月2日和3日,许光分别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市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迎检工作的情况汇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理顺联络沟通和协调督办机制,全力配合做好本次督察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在此期间,市委书记、市长累计召开 9次会议,作出6份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不折不扣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全市上下迅速形成积极做好迎检工作的热烈氛围。

  “一案三查”严肃追责
  为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我市党政领导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带头深入基层督战,亲抓案件落实。12月3日下午,许光率队到高州曹江镇、南塘镇、金山工业园区等地现场督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强调要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扎实做好环保问题查处和整改工作。同日,李红军也率队赴茂南、化州现场督办案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改善我市环境质量。许光、李红军还先后到市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检查指导迎检工作,强调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完成中央督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市领导带头抓案件落实,为各区(市)落实交办案件指明了方向。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也迅速行动,靠前指挥,全面开展排查整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各地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
  与此同时,各级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对每个交办案件实行“一案三查”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一查违法事实是否属实,现场调查取证核实,对于属实的案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罚;公安部门二查违法当事人是否涉刑,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正确的案件当事人实施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纪委监察部门三查相关监管部门是否存在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行为,对相关责任人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决不手软。目前,公安部门立案查处涉污案件38宗,传唤30人,刑事拘留17人,强力震慑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纪检部门约谈人员89人,问责4人,通报4人,为部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敲响警钟。

  全面排查立行立改
  为扎实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我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迅速对照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我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整治任务,深入排查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机动车尾气、露天烧烤等污染大气环境质量问题,深入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城市黑臭水体、小东江、袂花江、鉴江流域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污染水环境质量问题,深入排查中央督察组关注、媒体曝光、群众诉求、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借助环保督察执法,以点带面系统梳理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排除环境安全隐患,依法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下阶段我市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目前,各地已列明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市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根据清单督促各区(市)立行立改。据不完全统计,自11月28日以来,全市共出动17765人次,检查企业3484家(次),取缔关闭企业77家,责令整改企业353家,立案查处58宗,拟罚款165.2万元。
  此外,为全力配合做好本次环保督察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茂名市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由副市长李多民担任组长,负责做好配合中央督察组交办我市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协调联络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每天坚持召开“三会”(即早上召开碰头会、下午召开交办案件研判会、下班前再召开工作小结会),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统筹、协调、衔接和沟通工作,有效确保了各项督察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