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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6-12-16期 第B2版:经济/民生

我市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评估

已连续11年没有本地病例报告

  ■记者刘美华通讯员黄友志
  本报讯近日,我市以县区为单位顺利通过省消除疟疾工作考核验收,意味着我市各区、县级市消除了曾经流行猖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疟疾。
  考核专家组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临床医生诊治知识考试和镜检考核等方式进行了考核评估。考评组认为,我市5个区、县级市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疟疾控制和消除标准》(GB26345-2010)的要求,已经达到了消除疟疾的标准。
  
  疟疾曾被称作“生命收割机”
  疟疾是由按蚊传播感染疟原虫而引起的一种寄生虫病,俗称“打摆子”、“发疟子”、“半日子”。一般有间歇性发冷、发热、出汗的临床表现,有时还会引起脾肿大和贫血,反复感染影响生长发育。急性重症疟疾发作可引起严重症状,患者脑、肝、肾等脏器损害,并可引起循环系统、呼吸系统、甚至多系统功能衰竭而引起死亡。人类疟疾有四种类型:恶性疟、间日疟、三日疟及卵形疟,恶性疟和间日疟最常见,恶性疟致死率最高。
  
  我市曾是疟疾流行地之一
  我市是疟疾流行地区之一。在解放初期疟疾流行非常严重,所有县市、区都有本地感染病例。据20世纪50年代疫情报告显示,每年平均报告疟疾疫情3.29万例。
  解放后,党和各级政府非常重视疟疾防治工作,将疟疾防治列为疾病预防与控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并提出“人人控制疟疾流行,减少危害程度,最终达到消灭疟疾”的战略目标。1950至1959年间,茂名市年平均疟疾发病率为1345.57/10万,共死亡247人。其中1954年的疫情最为严重,共报告10.39万例,发病率为4279.04/10万,死亡70人。1960至1969年茂名市疟疾年平均发病率为44.56/10万,共死亡4人。从1966年开始发病人数下降至百位数以下,此后,随着抗疟措施的落实,发病数持续下降。
  
  环境改善有效控制疟疾流行
  自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市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环境整治得到进一步改善,疟疾流行得到有效控制。随着广东省的改革开放及经济的迅速发展,重点做好疫点处理和流动人员管理,防止输入病例引起疟疾流行,成为灭疟后期管理与监测的主要工作。
  
  六项措施规范控制疟疾
  自2011年启动消除疟疾工作以来,我市制定《茂名市消除疟疾实施方案》,完善多部门的协调机制,从政策、经费、人员方面均得到了有力的保障。在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的帮助和引导下,我市逐渐使本地居民获得六项规范的疟疾防控保障。一是疟疾病例及时得到正确诊断和规范治疗;二是指导当地居民获得更好的疟疾预防措施;三是强化健康教育和社区动员促进群众疟疾防治意识;四是特殊人群的疟疾防治和管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保障;五是疟疾监测力度加强,发现和报告疟疾病例更加及时;六是政府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国家消除策略执行质量。
  
  各类疟疾病种被陆续消灭
  60多年来,在广大卫生防疫人员的艰苦努力下,经过反复病例查治和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我市逐步消灭了三日疟、恶性疟等类型的疟疾,疟疾发病率逐年下降。
  进入21世纪,我市通过加强病例管理、疫情监测、疫点处置等工作,进一步落实防蚊灭蚊措施,本地感染病例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自从2005年信宜市报告最后一例本地感染疟疾病例至今,我市已连续11年没有本地病例报告。
  如今实现消除疟疾本地病例,是我市继消灭天花、消除丝虫病后的又一重大进步,是茂名市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展过程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