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6-12-16期 第A6版:要闻

坚持高位推动 强化监督检查

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记者余杏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联合召开贯彻落实《意见》视频会议,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和做法,就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河长制,建立水环境治理常态长效机制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我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水环境安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所谓“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
  会议强调,各地要提高认识,切实提高使命担当;把握总体要求,抓紧出台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