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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6-12-07期 第A2/A3版:人文高州

高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守住蓝天青山绿水

  文/图通讯员龙步云朱略车闻达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州市委、市政府带领该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茂名市的部署要求,自觉坚守环境保护底线,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在深化污染减排、推进污染防治、创新环保机制、强化环境执法、加强环保宣教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产城融合宜居宜业之城的青山绿水底色进一步擦亮,为推动茂名绿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该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市区空气质量稳定达标。该市连续五年环境考核在茂名各区、县级市中名列前茅,其中2015年总量减排居茂名第一、环保责任考核第二,该市环保局被省政府授予“十二五”期间“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这两年,该市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县”荣誉称号,被列为全省五个新型城镇化“2511”综合试点县(市、区)之一,该市金山工业园获批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大坡镇、古丁镇、深镇镇被评为省生态示范镇……这一系列荣誉,均与该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息息相关。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扎实推进环境保护  
  该市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养殖业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等环保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人大、政协加强环保监督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该市将生态建设、环保目标考核指标和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镇街,制订了《高州市镇(街道)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从2013年起对各镇街进行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考核,实行通报表彰。该市发改、科工商务、环保、国土、住建等部门各负其责,严把环保准入关和监管关。
  该市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号召,以构建高州水库库区为主的百万亩“环库”景观森林生态圈体系、鉴江流域为主的“一江十河”水源地森林生态体系、笔架山为标杆的“星星伴月”式森林公园景观生态体系、高州城区主干道和圩镇街道为主的城镇森林绿地体系、国道省道过境路段等主干线为主的道路景观生态体系为重点,全民动手,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高州大行动,打造高州生态新名片。2013、2014连续两年在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工作考核中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2016年3月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

  严把环保准入关口 强化过程监管监测
  强化源头把关。该市在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发展产业过程中始终严把环评关,明确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六条”红线,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予审批。十八大以来,审批项目419个,环保竣工验收企业288间,限期完善治污设施企业70间。积极开展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清理未批先建项目18家、未验先投项目516家。
  开展污染监测。该市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通过国家及省环保部门验收。加强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库。全面完成了市区空气、鉴江河(高州段)、高州水库两大库区、小东江流域高州境内各河流交接断面、降尘及PM10、SO2、NO2常规监测。全面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各个乡镇河流交界断面、入库(高州水库)河流、白沙河流域等断面的监测工作,每年取得监测数据4万多个。
  加强环境监管。围绕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该市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减排台账550家,其中工程减排台账100家,结构减排台账100家,畜禽养殖业减排台帐200份。经环保部考核认定削减COD360吨、氨氮70吨,完成任务的120%。根据新的《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该市严格组织实施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十八大以来,依法注销了72家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75家企业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集中力量打攻坚战 治理大气水土污染
  加强大气治理。该市制订《高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全面推进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积极开展黄标淘汰工作,近三年共淘汰黄标车6500多辆。加强城市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整治,加快推进开展空气颗粒物源解析和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和加强大气污染源基础性科研工作,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完成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建设和黄标车电子抓拍系统,淘汰高污染燃料工业小锅炉,全面推进炼化、涂装、合成革、生活服务业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
  防治土壤污染。该市实施“肥药双控”工程,通过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生产等,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从源头控制农业生产污染。全面启动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和肥效监测点建设,完善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肥,力争2018年实行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100万亩,占使用肥料作物面积40%。依托农业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村、农业乡镇积极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或提供施肥、用药以及农业机械作业统一服务,扶持开展粮食、果菜等经济作物统防统治。目前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组织5个,全年在水稻上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1500亩。
  强化水环境整治。该市以跨界河流和饮用水源为重点,强力推进白沙河综合整治、皮革行业专项整治、小东江流域污染整治、高州水库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全面开展水质达标治理工作。
  ——白沙河综合整治成效显著。2013年白沙河被省挂牌督办后,该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白沙流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建设了金山皮革集中加工区,做到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园区外皮革加工企业一律关闭。对流域内36家养殖场和26家高岭土、造纸等涉水企业进行专项污染治理,对4家大型养殖场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局联网实行实时监控。通过整治,白沙河水质明显改善,通过了省验收。
  ——深入推进皮革行业专项整治。按照“集中生产、集中治污、清洁生产审核、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稳定达标排放”的原则,对不执行停产整治、继续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关停。对未能自行“三拆除”的皮革厂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做到该处罚的严肃处罚,该移交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完成71家皮革加工企业整治任务。高州金山皮革加工行业转型升级集中加工区,环评待省环保厅批准后,可组织皮革企业入园。
  ——积极开展小东江流域污染整治。制定了《高州市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河长制”实施方案》、《高州市小东江流域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将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镇街。目前,禁养区内养殖场已有28家签订关闭协议,其中已拆除3家面积约7000平方米;对非禁养区养殖场发送限期治理通知314份,其中19家养殖场(户)已建环保设施。投入资金开展整治,目前金山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中心镇及潭头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招投标,泗水、根子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可研报告。自行开展小东江流域断面监测工作,为各镇街开展小东江综合治理和落实环保责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该市小东江污治第三方评估结果在茂名市排名第一。
  ——加强高州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高州水库周边污染工业企业,禁止污染工业企业落户。完成了高州水库水源保护区界牌、界桩、围网及警示牌建设。深镇、东岸、古丁、马贵、大坡5个污水处理厂通过验收并通水运行,长坡石龙、平山污水处理厂已开始重建工作。7个库区镇全部建成生活垃圾转运(压缩)站,通过省住建厅验收并初步运营。建成库区自然村垃圾收集点1520个,建设库区小型垃圾焚烧炉70个,在建26个,完成选址54个。投入1500万元依法关闭302家养殖场。高州水库库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立项、批复、选址、垃圾收集池建设等工作,高州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林地和耕地建设生态公益林地项目和高州水库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已批复立项,高州水库集雨区生态示范村建设项目已进入污水处理站征地、设计工作。
  同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高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规划》、《高州市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完成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高州水库石骨库区和平山水闸)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和2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监测、环境风险排查等工作。关闭了东干渠沿线两侧500米范围内的13家养殖场和限养区内3家治污不力的养殖场。完成了工业河高州段16家工业类污染隐患的整治任务和禁养区范围内3家养殖场的关闭任务。此外,完成了城区引鉴河集污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完成中心镇、潭头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投标工作,潭头镇已进场施工;完成了木林河、二中河排污管网工程招标工作,并已开始施工建设。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该市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和对老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力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不定期明查暗访,防止企业利用“时间差”停运环保设施和偷排。采取限期治理、现场督办等方式,全面整治皮革、瓷土矿、禽畜养殖、危化品重点企业环境问题。严格依据国家颁布收费标准,处罚拖欠排污费企业。2012年以来,累计征收排污费2800多万元。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该市开展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整顿高考和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扰民专项行动、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等。五年来,实施行政处罚191宗;强行关闭土法造纸厂(加工点)15家、浸竹池60个、小型化工厂1家、青油毡纸加工点1个、敞开式“岩渣焚烧场3家、非法炼油厂2家和电镀污泥处理厂1家。
  加强环境保护大检查。该市制定《高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实施“网格化”管理,将重点企业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全市排污企业进行跟踪监管。首批纳入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范围重点企业67家,其中Ⅰ类企业3 家,Ⅱ类企业27家,Ⅲ类企业37家。对Ⅰ类企业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对Ⅱ类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Ⅲ类企业每半年不少于1次。根据《高州市重点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梳理出重点污染源74家,并对重点污染源分行业填报普查报表和GPS定位,做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积极查处环境信访问题。该市积极办理涉及环保问题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为快速查处环境信访问题,该市开通了环保举报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五年来,处理各类信访案件1419件,处理率100%,办结率100%。
  
  推进生态示范创建 建设宜居城乡环境
  加大宣传力度。每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该市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结合每年的宣传主题制作电视专访“环境日答记者问”、环保新法规答记者问、企业违法答记者问等宣传活动;向市民发环保倡议书、《环保法规宣传手册》、《环保生活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40000余份。举办新《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两高司法解释》等知识讲座10多次,组织镇街、学校、企业领导及环保业务骨干培训10余次。
  建设宜居城乡。该市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建立村庄垃圾清运收费和保洁员制度,按农村常住人口标准补助各镇街工作经费。逐步推进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城区道路清扫市场化运营。全面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建成日处理能力达300吨的县级垃圾无害化填埋场1个、镇级垃圾压缩转运站27个、村级垃圾收集点3960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生物能源厂建设顺利推进,金坑垃圾填埋场二期已竣工。将“城乡清洁工程”与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有机结合,新建设了宝光下汉等一批环境优美的新农村。在南塘镇试点,投资1000万元,实施高州美丽乡村百里徒步游项目。
  推进示范创建。2012年以来,该市成功创建省级生态示范镇3个、茂名市生态示范镇3个、茂名生态示范村7个。推进森林进村庄、进社区、进校园,建设绿化示范村66个。南塘镇彭村等10个单位(个人)入选国家旅游局公布的首批乡村旅游“千千万万”品牌名单,镇江镇的“两水两村两场”一日游景点线路成功入选农业部发布的以“初夏到农村品美食”为主题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点线路。在“十三五”期间,把高州水库库区作为竹林资源重点发展区域,启动速生桉改竹工程,保护饮用水源,实现生态增优、农民增收。